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45章

作者:女王不在家 标签: 爽文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冬麦:喜欢,就是喜欢,他的手指,他的肤色,他的笑,都喜欢。

第48章 提亲

  一路上紧赶慢赶,到了路家村的时候,倒是也还好,路家人已经去迎亲了,院子里只有那些帮忙的,男的大多蹲在大门口抽烟,女的在屋子里忙着布置新房子,分红花什么的,冬麦径自过去了厨房,几个帮忙的厨子差不多到齐了,便忙起来。

  一切还算顺利,等到中午,新媳妇差不多被接到进家门,也准备好了,桌子摆开时候,牛金柳过来一趟,她这个当嫂子的今天忙得不轻,为了这个,后院的梳绒机都已经停了,让梳绒机上的工人也都过来帮忙。

  冬麦便给她介绍:“每桌是十五样菜,其中猪身上出五样,鸡鸭鱼各一样,荤菜占了八样,剩下七道素菜,是四热三凉,到时候咱们这些菜,摆盘也可以讲究下,我已经给端菜的说了这个怎么摆。”

  冬麦大致比划了下:“嫂,你看还有哪里不合适的,咱再调整调整。”

  牛金柳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她太满意了,笑得合不拢嘴:“挺好,挺好,比我以为的好多了,今天咱们来吃酒的客人,公社里的,还有陵城的朋友,那都是见过世面的,之前你哥说在村里办酒席,我还有点担心,怕跌份,现在看,咱比在陵城办看着更有洋气上档次,真比我想得好多了!”

  看看这猪头肉,都是装木桶里慢慢蒸出来的,怪不得厨房从昨天忙到现在,每道菜那都是功夫啊!

  冬麦看牛金柳满意,也就松了口气,她头一次办,又办得花样挺多,真是怕出什么幺蛾子,现在牛金柳满意,她就放心了。

  这时候有人喊牛金柳,好像是哪里缺一个什么东西,牛金柳着急忙慌过去了,冬麦便指挥着大家,开始准备上菜了。

  菜陆续上去,冬麦从厨房里往外看,看大家脸上的表情,看大家的反应,那样子应该是挺满意的,她听到有人赞叹,还有人问起来说这是啥菜,怎么见都没见过。

  她听到有人夸说人家老路家娶媳妇,这饭菜就是和一般人家不一样。

  冬麦更加舒了口气。

  谁知这时候,牛金柳急匆匆地跑来了:“冬麦,现在赶紧做个面条来得及吧?有个陵城来的领导,平时和你哥走得还比较近,人家家里都吃面条,吃不了馒头,据说是以前挨斗,被饿得狠,吃馒头急差点噎死,这事你哥和我提过,我昨天还记得,打算和你说,结果太忙,竟然忘记了,你看看赶紧弄点啥吧!”

  冬麦:“行,这个不难。”

  想了想,她把之前煮烂的那些鱼,拆肉去骨,和入面中,又用鸡汤来揉,利索地擀成面,之后用小刀那么一划拉,成了细条,扔进了鸡汤蘑菇汤里滚,不过片刻功夫,这面条就热气腾腾地冒着香味了。

  牛金柳心里正急,都没离开厨房,眼瞅着就做出这么一碗面,都看呆了。

  心想,人家老本行是鱼汤面,果然名不虚传哪!

  **************

  路家这一次婚宴上的菜,谁吃了都夸,别说是乡下的亲戚了,就是城里来的,都赞叹连连,据说里屋的贵宾席上,那都是金贵客人,是路奎军亲自陪着的。

  当时人家吃着这菜就夸:“你这是从哪里请来的厨子,是从陵城专门挖过来的,哪家的啊?这菜真不错,你们看这红烧肉,肉的切法都是有讲究的,反正,而且没锋楞,现在没吃过的人,哪懂得这讲究,这可是老讲究!不说别的,就这肉的切法,一看就是行家!”

  大家都笑了,说没看出来,你倒是挺讲究。

  那人叫王元德,家里有点背景,见识也多,当下继续道:“你们不懂啊,真不懂,你看这肉,肯定不是用糖,用糖没这个味儿,人家估计是用秋油,一般人根本不懂这个,一般人也吃不出来这饭菜的好!”

  他这一说,大家都稀罕起来,想想好像是不一样,都问路奎军:“到底是哪里的大师傅?”

  路奎军就哈哈笑:“是我们乡下村里的,随便找的。”

  王元德就惊了:“随便找的?村里人做饭这么好吃?”

  路奎军更加笑了,便说起来这事来,说人家是祖传手艺,以前做鱼汤面的,现在帮着来料理酒席。

  于是一桌子都赞叹,说人家这手艺真好,去陵城的话,肯定能火。

  路奎军看看旁边的沈烈:“能不能去陵城,这个得问我小老弟了。”

  于是大家都看向了沈烈。

  沈烈笑了:“等她以后有机会,一定去,到时候还要仰仗各位给捧人场。”

  一桌子人全都纳闷了:“为啥?这是沈烈家里的长辈还是啥?”

  这话一出,路奎军哈哈笑,沈烈也笑。

  大家被笑懵了,路奎军才解释:“今天给咱们做菜的是小姑娘,人家正和我兄弟谈着对象!”

  啊?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一小姑娘这么厉害?”

  路奎军:“那是当然了,所以我们乡下农村藏着能人。”

  一时大家好一番惊叹,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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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麦虽然不知道贵宾席那边的动静,不过猜着也知道大家都挺满意的,心里也喜欢,靠着这一次,她也可以多张罗一些给人家做席面的生意了,就算别家给钱不如路奎军家痛快,但做一次,也顶她好些天在外面风雨里摆小摊了。

  到了酒席快散的时候,外面供应差不多了,她也就和厨房里的厨师帮工的一起随便吃了点,吃完后,亲戚也快走光了,大家在那里收拾残羹冷炙,归拢剩下的食材。

  冬麦让人分门别类,能存放的,怕坏的,都分开放。

  收拾完后,天也晃黑了,路奎军牛金柳便请大家伙一起吃个晚饭,庆祝一下,也算是感谢大家的帮忙。

  吃过饭,牛金柳把冬麦叫过去,塞给冬麦一个红包:“妹子,这次咱的酒席,我特满意,老路也特别满意,你都不知道那些城里来的客人他们怎么夸你,他们还以为你是陵城哪家饭店的大厨子呢。这是嫂给你准备的谢礼”

  冬麦拿过来红包,本要打开,却被牛金柳按住了手:“多少你不要介意,收着就是了,别嫌弃,也别推脱,今天咱家办喜事,咱不兴推脱那一套。”

  冬麦:“那谢谢嫂了,这一次能过来帮着做宴席我也挺高兴,以前没做过,这次做好了,我以后接别的生意也有信心了。”

  牛金柳:“这个你不用愁,就怕你累着,不然老路那里知道有啥生意,都介绍给你。”

  冬麦笑着猛点头,脆声道:“好啊!”

  牛金柳又塞了冬麦一大兜子食材,排骨牛肉什么的,冬麦谢过,倒是也没推辞,准备回家。

  离开的时候,她本来还想等等沈烈,不过看样子,沈烈好像在忙别的,据说是这次来的有一个工商部门的,在和人家聊天,一时抽不开身。

  冬麦便想起沈烈说的,关于以后羊绒的政策问题,她想,多和人家了解了解总是好的。

  当下也就不等他了,收拾自己的东西,将肉绑在自行车后座上。

  早晨过来后,她把那捧二月兰随手找了一个盆用水泡着了,现在看还挺新鲜,她便拿出来,重新夹在车把上,之后骑着车子回去。

  快进村的时候,赶巧她遇上了孙红霞。

  孙红霞将她拦下来:“冬麦,我知道你心里对我不满,可我有正事和你说。”

  冬麦:“啥?”

  孙红霞:“你是不是和沈烈搞对象了?”

  冬麦:“是又怎么样?”

  孙红霞盯着她车把上的二月兰,猜到怎么回事,眼里就有些失落,不过还是笑着说:“真没想到啊,当时你还劝我和沈烈别离婚,我还说你愿意你去嫁,没想到你真要嫁,该不会那个时候就看上了吧?”

  如果是以前,冬麦也许会被激怒,会觉得这人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过现在,她平静多了。

  她笑望着孙红霞:“那我还怀疑,你是不是早就看上了林荣棠,一见钟情,所以才非要和沈烈离婚,你说是不是?”

  孙红霞便拉下了脸:“你别胡说。”

  冬麦:“我就随便说说,你干嘛当真?”

  孙红霞无奈地看着冬麦:“冬麦,我今天拦住你,其实是想和你说几句知心话,你听也好,不听也好,我是真心的。”

  冬麦:“你说。”

  孙红霞再次看了一眼那束二月兰:“沈烈这个人,表面上看还挺正经的,其实不是什么正经人,而且他瞎折腾,以后日子肯定过不好,我建议你还是再考虑考虑。”

  沈烈以后会倒霉,会穷,孙红霞以前觉得,冬麦和沈烈凑一起也挺好。

  可是昨天看到沈烈和冬麦一起骑着自行车,她便怎么看怎么别扭,别扭死了。

  今天看到冬麦车把前的二月兰,她凭直觉,想着估计是沈烈送的。

  想到那么一个自己曾经努力讨好过的男人竟然这么讨好冬麦,她便难受得要死,心里泛酸,她发现自己虽然不想嫁给沈烈,但是又看不得沈烈娶别人,毕竟那个时候,她是真心喜欢过沈烈啊!

  冬麦看向孙红霞:“红霞,以前我劝你不要离婚,其实我也是被迫无奈才去劝的,我根本不知道沈烈有什么好的,甚至也不觉得他好看。”

  孙红霞:“他确实没什么好的。”

  冬麦:“可是我现在慢慢和他接触下来,越来越觉得他的好,我不觉得他不是正经人,也不觉得他瞎折腾,至于以后日子过好过不好,那是我和他一起努力出来的,而不是他自己就能决定日子过好过不好。”

  “就算过不好,那我自己也有问题,所以我能接受。”

  孙红霞一怔,这是啥意思,冬麦这是对沈烈死心塌地?

  冬麦:“所以你不用劝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你既然劝我,那我也好心劝你一句,林荣棠家看着光鲜,但是嫁进去,日子未必就能过舒心,我也劝你好好考虑一下再说。”

  孙红霞一愣:“你这人咋这么倔呢!说不通!”

  冬麦一笑:“所以你别劝我,我也不劝你,你有你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

  这话过后,两个人骑着自行车,一个往西,一个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