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山居种田养娃日常 第143章

作者:随云溪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女强 穿越重生

  那王美娘还是呜呜的哭,死命的挣扎,哪里挣得过几个大汉?

  甜丫儿抱着沈铁的腿,往后缩了缩,小声道:“哥,美娘姐哭。”

  沈铁自己也有些怕,问沈金:“哥,嫁人怎么是这样接亲的?”

  村子里十三四岁嫁人也是有的,接亲的时候腿着走也是常事,但总是和和气气笑吟吟的,王美娘嫁人,这瞧着怎么有点吓人?

  沈金也不太懂,催促弟弟妹妹:“咱走快点,回村里看看。”

  兄妹四个奔回村里,王家门外的人还没散,沈金凑到李氏身边,还没开口问,已经听到旁人在说什么一袋黄豆半袋谷子,老王家这回有粮了。

  他隐隐约约明白了什么,又不算太懂。

  王家关着门,外边的人议论几句,渐渐也散了,没粮吃,要么去找野菜,要么侍候田地,闲时就在家里省点子气力,所以都各归各家。

  ……

  沈家三房也都往回走。

  沈三看了沈金手里的篮子一眼,用手扒拉扒拉,鼠曲草、曲麻菜、婆婆丁,凑一块也就两大把。

  除了逃荒那年,沈三这辈子没这么嫌过野菜,但就算是这两个月吃得他一脸菜色的野菜,现在也不那么好找了,反正不够把肚子骗饱的。

  想到隔壁老王家那一袋黄豆和半袋谷子,他不由得就把目光往甜丫儿身上瞟。

  只看一眼,又觉丧气,太小了。

  这年景人不值钱,要是再大个十岁,还能直接给嫁出去,这丁点儿大,别说嫁了,人牙子都不愿买。

  要论最好卖——女孩儿的话,那至少得要七八岁往上,人牙子接了手,往哪卖都好教养起来了,养个几年就能出手;男孩儿,怎么着也得九岁十岁,能干活了,买去做工或是做个奴才……

  他一双眼往沈金、沈银、沈铁脸上瞟了瞟,手指尖不受控的抖了抖。

  这是儿子……

  李氏接过沈金手里的篮子看了看,才抬起眼就扫到了沈三打量几个儿女而后若有所思的神色。

  她心里一个咯噔,急忙收回了视线,心脏却跳得飞快。

  鬻儿卖女,鬻儿卖女,她怎么忘了,她也有儿女,而鬻儿卖女的事可不止是隔壁王家能做。

  李氏心口急剧起伏,她垂眸努力控制着让呼吸缓下来,等到面色没什么异样了,才敢再抬眼。

  这之后,她一直小心观察沈三。

  最初她怕会是甜丫儿,但李氏很快发现,沈三最常看的,竟是沈金和沈银。

  她强抑住那种从骨子里都觉得冷,让人想要打颤的感觉,等沈三出门去地里了,才拉了沈金和沈银进屋,小声道:“外围好几天没套到东西了吧,娘陪你们往深处走走?”

  沈金愣了愣。

  自打家里卖地之后,他娘不许他往深处跑的。

  “娘?”

  李氏闭了闭眼,费了些劲儿才吐出胸中一股浊气,道:“娘陪你们往深处走一走,如果能套到野鸡的话,带一只回来,告诉你爹,你和小银能套野物了。”

  这深处,指的是比村民们采野菜更深入一点的地方。

  这一下连沈银都有点懵了。

  自打爹把家里的东西当了,攒的银钱全交了代役,导致家里连买盐的钱都不凑手,娘就开始防爹了,猎山鸡的事、掏地洞的事,也是一直瞒着爹的。这会儿怎么竟然要主动说?

  沈金愣了愣,忽然意识到什么,猛地抬头,不敢置信的看向李氏:“娘,你是说爹会,会……”

  后边的话他说不出来。

  李氏捏住沈金的手,没让沈金把话再往下说,只道:“不管怎样,得让他看到你和小银的用处。”

  有价值才不会被舍弃,才不会被抛出去换了三两袋粮食填口腹。

  沈银还没听懂,沈金鼻子一酸,眼泪已经唰一下下来了。

  一定是爹动了念头,叫娘发现了,娘才会是这样的反应。

  沈金没有哭出声,只是泪意冲得太快,难受得他一张脸皱巴成了一团,松不开来。

  他抬手一把子抹了泪,抹了一手一脸的湿痕,左右手交替的抹,呼哧呼哧的喘息,抹到后边还是呜咽出了几声。

  沈银无措,后知后觉意识到了什么,眼圈一红嘴一扁,眼见着也要跟沈金一起哭出来了。

  李氏抱住两人,低声安慰:“还没有,还没有,还没到那一步,你们能打猎,不会到那一步的,不会的。”

  李氏已经说不清她是在安慰两个孩子还是在安慰自己了,或者都有。

  她给两个孩子把涕泪一下一下的抹了,自己也红了眼眶。

  “娘陪你们进山,先看看之前下的套子有没有东西,有是最好的,没有的话咱们往深处走一点,多下几个套子,明天或是后天,或是三四天内,总归往家里带回一点东西来。”

  沈金抹着泪点头,道:“好,那现在就走。”

  抹干眼泪往外走,走到堂屋,看到沈铁和沈甜,沈金顿住了步子,抬头看李氏:“娘,小铁和甜丫儿,也带上吧?”

  李氏倒觉得还不至于,一是找买主也要时间,二是家家都吃不饱的年月,就算是要买媳妇和苦力,或是人牙子选人,那也是要挑年岁的,小的这两个因为太小了,这会儿反而安全。

  她摇了摇头,道:“没事,这几天应该没事,以后再注意着些。”

  往深处走带太小的孩子,李氏也不敢。

  沈金虽不太懂人口买卖这些事情,但近几个月和李氏母子间颇有点相依为命的意思,李氏说话他还是信的,转身和沈银一起去拿篮子镰刀。

  李氏跟沈铁和甜丫儿交待了一句,让沈铁带好甜丫儿,呆在家里哪也别去,爹要是回来了就说她们去找野菜了。

  沈铁注意力在两个哥哥脸上,眼睛好像有点像哭过,不过两人很快走开了,听李氏这样交待,就应了下来。

  ……

  李氏久病,这是她头一回陪两个儿子进山。

  被两个孩子领着在山里七拐八绕,最后看四下无人,在一块完全看不出异样的地方竟揭开一个口子钻了进去,还喊她一起往里钻时,愣了愣。

  这和她以为的地洞不太一样。

  进到地洞里,上边的盖子被合上,李氏适应了黑暗后发现儿子攒了不少东西,虽看不太清楚,还是能看出坛坛罐罐和碗筷之类的东西存了不少,她摸过去,那坛子打开,独属于风干肉和熏肉的香气散了出来。

  中间甚至还有粗糙的木架,架子上是一只小布袋,李氏捏一捏,是黄豆。

  沈银道:“这样的洞有三个,这个是我们自己挖的,另两个是大哥给我们挖的,东西的话每一个洞都藏了一些,还有大哥给的肉干。”

  沈烈离开已经很久了,兄弟俩不再害怕曝露他回来过的事情,为了安李氏的心,把存粮情况大致说了说。

  李氏眼圈有些热,自家中生变后,她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在心里感激沈烈这个侄儿了。

  当然,沈烈早和她断绝关系了,必不认她是婶娘,也不稀罕她感谢。

  但李氏确实从心中感激对方。

  她捏着那小小一口袋粮,没说什么,也说不出什么,只是点点头,而后是无声的沉默。

  沈金翻出大哥给的弹弓,又从旁边地上抓了一小把石子儿塞进衣兜里,这才领着他娘和弟弟钻出洞里,把洞口盖好,往山里去。

  老天还是眷顾这小哥儿俩的,沈金运气很不错,一连四五天都没收获了,昨儿新下的几个套子里也没有收获,却惊遇一只灰兔,拉起弹弓连打了几回,最后一记打中了,那灰兔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母子三人奔了过去,沈金发现那兔子脑袋冒血了,石子整个嵌了进去。

  他咽了咽口水,第一次知道这弹弓的威力这样大。

  也是,这弹弓用的料子是大哥去县里买回来的,原就是好弓。

  李氏激动得呼吸都重了,她先前听说了,这弓也是沈烈给的。

  只是感谢的念头很快被收获的欣喜盖过,她看着沈金沈银熟练的扯了草来把兔子绑住,放进身后的背篓里,高兴的让回家去。

  太深的地方,她们病的病,小的小,能不进还是不进的,把弹弓藏了,母子三人找了些野菜把那兔子盖了盖就归家去了。

  ……

  沈三看着沈金从背篓里提出来的那只兔子,几乎怀疑自己花了眼。

  “哪来的?”

  沈金已经能瞒沈三不少事了,但只要想到他爹今天刚动过念想要卖了他和沈银,原本想好的话就说不出口,因为把握不住神态间不会被发现端倪,就只低着头,沈银也是一样。

  李氏看看两个儿子,自己把话接了过去:“不是跟他们大哥学了那么久?我只当什么也没学到,没想到这两孩子天天往山里跑,倒是叫他弄回点东西来了。”

  沈三看着兔脑袋上那血糊拉的伤口,想起沈烈带着那几家孩子见天折腾,好像就有教打猎,两眼就发亮了:“你真学会了?你大哥给你们弹弓了?”

  沈金知道,他得说话了。

  他点了点头:“给了一把,还教了下套子什么的,不过试了好多次一直没成功,今天这只是正好撞上了,用弹弓射中的。”

  沈三乐了,嘿哟一起把沈金抱了起来:“好儿子哎,干得好!咱家以后也不缺肉了吧?”

  李氏脸色有些难看,但还是扯了笑,道:“是,就算七八天弄到一只,这东西弄到县里也能换点粮食吧?”

  沈三那乐呵劲儿僵了僵,而后道:“也是,家里没多少粮了。”

  他看向那野兔,咽了咽口水。

  吃不上肉,肚里馋得慌。

  不过也清楚,这会儿粮才是命,乐呵呵把沈金放下:“行,还没到午时,这东西得趁新鲜卖,我去趟县里,看看把这野兔卖了换点粮食回来。”

  上回办的过所还没到期,沈三回屋翻出了过所,把那灰兔往背篓里一装,提着背篓就走。

  他出了门,李氏整个人都萎顿了下去。

  ……

  东福楼。

  许家那老仆才给许掌柜说了十里村已经有人家卖女的事情,在后巷里闲坐呢,远远的就看到巷里有人,在远处另一家食铺的后厨,兜售着什么。

  从背篓里拎出一只灰兔来的那人,不是那沈三是谁?

  老仆只一瞧那兔子,略想了想就猜着了什么,噔噔回了酒楼找到了许掌柜,把这事说了。

  主仆两个在能看到后巷的包厢上看了看沈三,是他没错。

  等人走了,让东哥儿到对面那小食铺里打听,卖的确实是只兔子,说是自家打的。

  东哥儿道:“我看了看那伤口,像是弹弓射的。”

  许掌柜就清楚了,是沈金的那小孩儿猎的无疑。

  打发了东哥儿走,又让老仆盯了几天,见第五天上沈三又背着背篓往县里跑,而沈金已经好些天都没跟货郎换过东西了,证实了心中猜想,就转身给沈烈写了一封信。

  趁着天色早,将信用竹筒封装了,让老仆和东哥儿兄弟换上破衣烂裳,悄悄往山里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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