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523章

作者:似伊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老支书笑了笑,“我们大队省着点吃就行了。”

  他们大队能够养活这么多猪,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当初洪灾的时候。

  他们大队算是保存的最完整的。

  这才有了如今这些猪。

  大家听到老支书这话,摇摇头,“您的觉悟就是高,当然您也有这个实力。”

  老支书不居功,坦然道,“我们大队是占了沈知青的光。”

  不管是沈知青的养猪知识,还是沈怀山的治病知识,甚至季长峥因为亲人在这里。

  选择来到他们大队进行救灾。

  这里面每一个环节都缺一不可。

  而且,这里面每一个环节都是和沈美云有关。

  说实话,在老支书的眼里,沈美云就是前进大队的恩人。

  只是,这话他就不和外人说了。

  *

  刘主任把消息带给李科长后,李科长立马派车过来接猪,五头猪的待遇,那真是比人还好。

  与此同时,他还给了三面锦旗。

  一面是胜利公社的,还有一面是康庄大队的,最后一面是给的前进大队。

  当然,给前进大队的不止是锦旗。

  还有两百斤良种,这算是李科长自掏腰包给的好东西。

  从种子站抢来的,谁都没给,就给了前进大队。

  说实话,原先还有些怨念,老支书怎么把自己大队的猪给出去那么多的社员。

  在看到这锦旗和良种的时候,顿时说不出话了。

  “还是老支书厉害啊。”

  “这可是先进大队的锦旗啊,给我摸摸。”

  “我还没摸过呢,是金丝绒面料的,好舒服。”

  “我倒是更喜欢这良种,明年我们大队的粮食肯定不少。”

  比起名声老支书也更喜欢良种,他摸了又摸,“这是好种子收起来,春耕的时候种到最好的地里面。”

  “好咧!”

  老支书看着笑容满面的社员们,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

  “我就说,当初让沈知青来我们大队没错。”

  大队成立了十几年了,还是第一次得到先进大队的称号呢。

  而且他们大队在市里李科长,那挂了名号,以后有好事肯定落不下,他们大队。

  想到这里。

  老支书抽着旱烟都跟着愉快了几分。

  “我去找沈大夫聊聊天。”

  腰板挺的笔直。

  “他们家可真会生孩子。”

  生了沈美云这么一个优秀的同志。

  *

  沈美云还不知道,她所带来的影响竟然这么大。

  因为进了年底,家属院的嫂子们也都跟着忙活了起来。

  赵春兰一早包了一个碎花布头巾,提着一个篮子,过来找沈美云。

  “美云,我们今天打算坐汽车去哈市赶大集,你去不去?”

第135章 穿越第一百三十天……

  到了年底,家家户户都开始置办年货起来,家属院的嫂子们也不例外。

  部队的工资,在整个黑省来说,都算是高的,而漠河市好多物资,其实买不到。

  有些条件不错的嫂子,便愿意去哈市去置办年货。

  那边的百货大楼不止是种类齐全,连带着衣服布料,都是别的地方没有的。

  毕竟,哈市可是祖国大儿子,又接近老毛子边界的地方,以至于这里不管是经济还是实业,发展的都非常迅速。

  而赵春兰虽然日常抠门,但是到了年底就大方了起来,对于赵春兰来说,辛苦一年到头,就指望过年的时候松活松活了。

  所以,这才来问的沈美云。

  沈美云听完后,她意外了下,“去哈市赶集?”

  “对啊,哈市那边物品齐全,而且价格也比咱们漠河市低一下,我跟你说——”

  赵春兰压低了嗓音,“那边还有好多蓝眼睛,金头发的外国人,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反正每年年底去哈市的时候,她也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为了看这个。

  沈美云思忖了下,“我也去。”

  家里确实也该置办一些年货了。

  “那咱们一起。”

  “还有玉兰,秋梅,以及秦团长的爱人,李霞。”

  沈美云嗯了一声,“我回去收拾下东西,你们在家属院门口等我。”

  她回家到了抽屉里面,拿了钱和票,思索了下,又背着一个包,放了军用水壶进去。

  这不,刚要出门的,顺手拿了挂在衣架子上的红围巾,围在了脖子上。

  在出门之前,还有几件事要办。

  第一,自己还要去养猪场那请个假,她算是有工作的人,这平白如故的不去,自然要提前说一声。

  第二,她去了哈市,那家里的绵绵就要交给季长峥来带了。

  想到这里。

  比起让绵绵在家里,她更想带绵绵去见下世面。

  毕竟,七十年代的哈市,她曾经也只是在电视上才见到过。

  不过一瞬间的功夫,沈美云脑海里面便转了好几个念头了。

  出了门,便让人去养猪场带了一句话,旋即,找到了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的绵绵。

  沈美云对她招招手,“过来。”

  绵绵立马小跑着过来了,她穿着一件但黄色棉服,带着一个白色线绒帽,一张小脸冻的红扑扑,别提多可爱了。

  “妈妈,怎么了??”

  “妈妈要去一趟哈市赶集,你想去吗?”

  这话一落。

  绵绵眼睛一亮,“我要去。”

  “那好,路上要跟着妈妈,不能乱跑知道吗?”

  绵绵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我知道的。”

  和小伙伴们告别后,沈美云则回去给绵绵戴了一双手套,给她全副武装起来,这才领着她出了家属院。

  她到的时候,赵春兰她们几个已经在等着了。

  不过,在看到沈美云还领着绵绵过来,她顿时惊讶了下,“你还带绵绵啊?”

  沈美云点了点头,“带她出去看看外面。”

  赵春兰羡慕道,“要是我家二乐有你家绵绵,这么乖巧,我也把他带上了。”

  沈美云笑了笑,没接这话。

  大人出门都嫌带孩子麻烦,但是她从来不觉得。

  绵绵看了看几个大人,想了想,低声道,“二乐也会很乖的。”

  这——

  赵春兰犹豫了,拍了下大腿,“算了,我去把二乐也喊上。”

  一年就这一次出门的机会呢。

  转头就去把二乐喊了过来。

  一边拽着,一边嘱咐,“你去哈市,最好是给我听话点,不然下次妈妈不带你了,知道吗?”

  没喊大乐是因为,大儿子的性格她知道,宁愿在家读书,也不愿意出门的性子。

  喊也没用。

  二乐乖巧地点了点头,“我会听绵绵姐姐的话。”

  这让赵春兰满意了。

  沈美云心说,教育孩子不是这样教的,但是二乐又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也没管这个闲事。

  倒是,沈秋梅看了,她摇摇头,“还是你们脾气好,反正我出门打死是不愿意带孩子的。”

  太麻烦了,一会要这个,一会要那个。

  还哭还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