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713章

作者:似伊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这明显是在准备晌午饭在,家里的男人们都去地里面上工去了。

  沈美云敲了敲院子的门,胡奶奶摘豆角的手一顿,顺势看了过去,待看清楚来人后。

  胡奶奶顿时惊讶了起来,“沈知青?”放下手里箩筐,迈着小脚朝着沈美云走过去。

  沈美云忙搀着她,“胡奶奶,好久不见啊?”

  “身体还好吗?”

  胡奶奶满头银白色的头发,面色慈祥,笑眯眯道,“一把老骨头了,还不错,姑且能在家打打杂,做做饭。”

  “沈知青,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

  沈美云笑了笑,“昨晚上好晚才回来的,这不早上睡了个懒觉,睡醒了过来看看您,知道您和老支书身体安好就行。”

  这就是会说话,会来事了。

  回来休息了一晚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来看望他们,不止是重视,还把他们给放在了心上。

  胡奶奶听完后,心里极为妥帖,“你这孩子有心了。”

  拉着沈美云坐到了屋檐下,屋檐下这会没太阳了,又是正对着篱笆园的大门,多少有点穿堂风进来,算是凉快。

  胡奶奶这人也不是不识好歹,转头就进屋,拿了一把菇娘果出来,递给了沈美云,“这是孩子们上山摘的,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你尝尝?”

  沈美云也没客气,接了几个过来,剥起来尝了下,“好吃!”

  她这人落落大方,不嫌弃,也坦然,这让胡奶奶越发喜欢了几分。

  胡奶奶笑眯眯的,连带着脸上的褶皱都带着几分慈和,“你喜欢就好。”

  沈美云也把提在网兜里面的一袋白糖拿了出来,交给了胡奶奶,“过来的太急,也没准备啥好东西,想着您爱喝糖水,就拿了一包白糖过来。”

  她说的谦虚,其实她和胡奶奶都知道,这年头白糖珍贵,甜滋滋的,不管是怀孕的人,还是生过孩子的人,或者是老人以及生病了的人,能够喝一杯糖水,那

  都是顶好的。

  胡奶奶摇头,“上门来看看我这老太婆就好,还拿什么东西?”

  沈美云笑了笑,“总不能光靠嘴想着不是?”

  这话说的,胡奶奶都忍不住哈哈笑,“你啊。”

  不过这一次,却是没在拒绝,沈美云陪着胡奶奶聊了半个小时候,准备晌午回家吃饭的。

  老支书放工回来了,他肩膀上扛着一个锄头,弯着腰,穿着一件对襟短褂,看起来精神头不错。

  他进来的时候,沈美云刚好站起来,准备告别胡奶奶。

  这不,就被老支书给遇见了,“沈知青?”

  他也意外了下,“你回来了?这个点还走什么,中午就留在家里吃饭好了。”

  老支书对于沈美云是极为喜欢的,年轻的后生,又有能力,又会来事。

  说实话,没有人不喜欢。

  老支书也是。

  沈美云摇摇头,“不了,我来了一会了,晌午回去我做饭,我爸妈还有舅舅他们才能吃个现成的饭菜。”

  老支书见留不住,便把锄头放了下来,“我随着你一起走一圈。”

  这是要和沈美云说话了。

  沈美云意外了下,点了点头,老支书随着沈美云出去后,两人到了外面,也没旁人。

  老支书先是寒暄了几句,“你在驻队还好吗?”

  沈美云,“还成,都是过日子。”

  听到这话,老支书忍不住笑了,“你性格好,能力强,不管在哪里都过的不错。”

  沈美云,“您真是把我捧太高了。”

  老支书,“实话实说而已。”寒暄过后,便进入主题,“是这么一个情况,你妈不是调到了公社中学去教书了吗?”

  沈美云点了点头,“是。”

  “我感觉现在外面的风声有些紧,若是你信任得过我,我给你一个建议,让你母亲教完这一段时间的书,还是辞掉回到我们生产队养猪的好。”

  别的不说,起码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不了大问题。

  但是放在公社,天高皇帝远,又是教书匠,若是真出点问题,老支书就是想搭把手都不容易。

  沈美云听到这话,神色顿时一凛,“现在情况这么严重了吗?”

  老支书摇摇头,“目前还没有,但是以防万一。”

  “我前段时间去公社开会,听说漠河市那边的中学都停课了。”

  他剩下的话没说,若是漠河市的中学都这样了,那他们公社中学还会远吗?

  那一阵风迟早会刮过来的。

  老支书剩下的话,沈美云听明白了,她当即便道,“我回去就和我妈说,尽快把教书的工作给辞了。”

  这时候没有什么比养猪,种地更为安全的。

  其他,都是其他。

  老支书见她能听进去,便松口气,“沈知青,你不觉得我多事就行。”

  这事情,他其实侧面和家里人提过,但是他们家

  里的人都觉得他太过多管闲事了。

  毕竟,人家陈秋荷去教书,不比养猪体面太多了,而且工资也高,冷不的让人家教书的工作给辞了,搁着谁,谁都不愿意。

  沈美云当即便摇头,“哪里,您把我当自己人上心,我感激都来不及。”

  “老支书,真是谢谢您了。”

  这一趟来的值得。

  老支书不在意的摆摆手,“这件事你回去后,尽快敲定解决了,我上次听说这个消息,还是一个星期之前。”

  多一天就多一天的变动。

  沈美云嗯了一声,告别了老支书后,原本她还打算去一趟知青点的,但是因为惦记着老支书说的话。

  她便索性直接回家了,这会才十一点多,陈秋荷还没下班,沈美云便先在厨房忙活了起来。

  蒸了红薯米饭,又切了一块五花肉,她做饭舍得,直接切了一斤进去,炒了个土豆片五花肉,以及四季豆焖肉。

  对于陈荷塘和沈怀山来说,他们都是很劳累的,平日生活上又不注重,很容易营养不良。

  不过有个唯一的好处就是,陈荷塘是猎户,平日上山能打到猎物,也算是能打打牙祭。

  但是那些肉,要沈美云来看,还是没有五花肉香啊。

  五花肉切片,放在锅里面一炸,那香味恨不得十里八乡都能闻得到。

  沈美云就是这么做的,炸过的五花肉出猪油,来炒土豆片,连带着土豆片都是一股肉味。

  更别说还有茄子了,茄子这个菜本来就吸油,没油也不好吃,这炒出来让人分辨不出来,到底是在吃茄子,还是在吃肉了。

  二个菜,她做的很快,而且份量也足,尤其是那个土豆烧肉,绵绵最爱吃面面的土豆,沈美云特意多切了几个进去。

  最后都是用搪瓷盆装的。

  他们住的是半山腰,所以做饭真传不到山脚下去,但是即使这样,陈秋荷回来走到篱笆园外面的时候,闻到那肉香味,还是忍不住吸吸鼻子。

  “真香啊。”

  要不怎么说猪肉好吃呢,什么野鸡肉,狍子肉,兔子肉,都没有猪肉炒出来香。

  旁边的沈怀山是后面回来的,他还牵着绵绵,绵绵上午随着他一起去看诊了。

  在外面跑了一上午,绵绵早都饿了,闻到味就甩开了沈怀山的手,冲到了屋内。

  “妈妈,妈妈,你做什么好吃的了?”

  沈美云,“做了你爱吃的土豆红烧肉,快去洗手,要吃饭了。”

  绵绵脆生生地哎了一声,陈秋荷给她洗手,沈怀山去端饭,陈荷塘也从山上下来了。

  没抓到猎物,但是摘了一捆子野蒜苗和小野葱回来,瞧着就香。

  沈美云顺势接了过来,洗了洗,切成段,点缀在菜上面,黄色的土豆片加上绿色的葱段,别提多好看了。

  沈美云炒的这二个菜,都是加了肉的,所以,别提多下饭了。

  陈秋荷把那个二个菜往桌子上一

  端,她顿时压低了嗓音,“你这孩子,把所有的肉都嚯嚯完了吧???”

  那么大的块的肉,光一个土豆烧肉,她都在最上面看到了七八块了,更别提底下还有多少。

  沈美云,“一斤半全部切了。”

  “二个菜平均下来,一个半斤肉吧。”

  陈秋荷听到这话,深吸一口气,差点没昏头过去,“人家一斤的肉吃整个过年,从头到尾吃不完,到了咱们家,一斤半的肉吃一顿?”

  沈美云不在意道,“猪肉嘛,就是要新鲜的才好吃,这天气又热,在不吃到时候腌入味了,太咸就不好吃了。”

  陈秋荷还要说些什么,但是却被沈怀山拉住了,“孩子炒都炒了,你在说也没用了,快吃吧,不然糟蹋了孩子的心意。”

  他们哪里不知道呢。

  这是沈美云为了他们改善生活用的。

  等沈美云一走,一家子的生活又清苦了起来,毕竟,这年头各个都是面黄寡瘦,要是他们家吃的膘肥体壮,那才是真有问题了。

  陈秋荷听到沈怀山的这话,这才没有说些什么,只是吃饭的时候,她忍不住一个劲的叹气。

  “美云,你去驻队了,和长峥过日子,可不能这般铺张浪费,咱们过日子主张一个细水长流。”

  沈美云咬着一块土豆片,拌着米饭吃,“妈,这你可就说错了,季长峥吃东西比我还浪费呢。”

  “要是他吃肉,知道怎么做吗?”沈美云挑了下五花肉片,“他爱吃红烧肉,要切成四四方方一块块的,一斤半的肉别说炒二个菜了,还不够他一个人吃。”

  “我要是在家做红烧肉,最起码是两到二斤肉切成二十多块,一砂锅炖好,一顿造完,一块不留。”

  陈秋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