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866章

作者:似伊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很快,时间便来到了一九七七年十月。

  人民日报上传来一则消息,高考即将恢复,这一则消息发出后,整个国家的所有人都跟着沸腾起来。

  沈美云倒是早知道这个结果,所以她并不惊讶,在大家都在热情的准备复习当中,她还是三点一线进行工作。

  她已经考过大学了,而且当初考的还是农大,以第一名的成绩录取进去,她自然对再次高考没有兴趣。

  她宁愿把时间花费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只是,沈美云安静如鸡,外面却沸腾的厉害,最先给她打电话的是乔丽华。

  沈美云接到乔丽华电话的时候,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感觉。

  “丽华?”

  乔丽华单刀直入,“美云,你看到报纸了吗?恢复高考了。”

  沈美云点头,“看到了。”

  “你说我去参加高考怎么样?”她在工作中很明确的吃了学历的亏,她高中都没读完,便下乡当知青了。

  沈美云想了想,“如果去参加高考的话,你就要放弃眼前的事业了,你确定吗?”

  乔丽华和别的知青不一样,她如今在胜利公社做的红红火火,不出意外的话,她将来很有可能就是胜利公社下一任公社主任了。

  若是放弃眼前唾手可得的江山,再去高考,这等于是从头开始。

  乔丽华叹口气,“我不确定,但是美云。”她声音坚定,“我不想为的未来就只在胜利公社,一眼能看到头的地方。”

  她见过北京的繁华,又怎么甘心一辈子留在胜利公社啊。

  那个巴掌大的地方。

  沈美云听完这,就知道乔丽华的抉择了,她想了想,“那你参加高考吧!”

  乔丽华惊讶道,“美云,你支持我参加高考吗?”她其实在知青点透露过些许消息出来,但是知青点的知青们,没有一个人是赞同她参加高考的。

  他们都认为,自己的这一片事业实在是来之不易,若是放弃了太可惜了。

  更何况,参加高考也不一定一次能考上。

  怕的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边放弃了事业,那边学业又没考上,这才是最艰难的。

  沈美云笑了笑,“丽华,从本心而做,你既然不想待在胜利公社,那就利用这次高考的机会,去搏一搏,不然你一辈子都会后悔的。”

  这一句话,好像更加坚定了乔丽华的心态,“那我去考一次,我想考到北京去。”

  这是她回北京的唯一机会了。

  考回去!

  沈美云嗯了一声,等挂了乔丽华电话后,没一会,电话又叮铃铃的响起来了。

  沈美云都准备离开了,又折回来接了起来。

  “是沈知青吗?”

  听着声音像是老支书。

  沈美云,“是我。”

  “是这样的,沈知青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们家银花和银叶不是今年高二了吗?这一次刚好高考的消息传过来了,我想问下你的意见,我俩这孩子今年要不要去尝试下高考?”

  说实话,银花和银叶算是比较幸运的,比起那些临时抱佛脚的人,她们起码在高中里面正儿八经的待了两年。

  拿的课本也是现成的,比起其他人,显然银花和银叶更为有优势。

  不过,沈美云没有直接给出对方意见,而是问了下,“银花和银叶在学校里面学的怎么样?”

  她要先了解对方的情况,才能给出对方建议。

  老支书,“在公社能考到前十的地步,但是放到整个漠河市,就排不上号了。”

  沈美云,“她们平日能考多少分?”

  这老支书还真不知道了。

  他去看跟在旁边巴巴等着电话的银花和银叶,哪怕是隔着话筒,她们也能听到,那边的问话。

  两人当即便说道,“我在四百八到五百二之间。”

  “我一直在五百三到五百五之间。”

  两人的成绩都是很稳的,当然也和她们的刻苦有关。

  沈美云沉吟片刻,“既然能有这个分数,那就去参加高考吧,你们年纪还小,可以把这次高考当做一次磨炼,如果这次不行,那就明年继续。”

  她倒是没把话说的特别满,也不想让她们有太大的压力。

  老支书听到这话后,心里便有谱了。

  “成,那我知道了,沈知青,我会让孩子们这次参加高考的,先去摸下情况。”

  “谢谢你啊沈知青。”

  老支书做了一辈子,他比谁都知道贵人的重要性,而沈美云对于他们家的两个孩子来说,就是当之无愧的贵人。

  有了沈知青后,他家孩子的弯路也少走了不少。

  起码在老支书现在看来,当初沈知青没让俩孩子,去挤破头的考中专,绝对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挂了这两个电话后。

  沈美云揉了揉眉心,大家都要高考了,她呢?

  她看着哈市的养殖场,头一次生出茫然的心思,如今不管是漠河驻队养殖场,还是青山驻队养殖场,再或者是哈市养殖场。

  都有一定规模了。

  其中又以漠河驻队养殖场最大,其次是哈市养殖场,哈市养殖场虽然开始的晚,但是架不住财大气粗。

  才两年的光景,发展的程度便已经超过了青山驻队。

  按照这个继续下去,将来超过漠河驻队养殖场,也是必然的情况。

  而达到这个情况后,也就意味着,沈美云在哈市养殖场的作用到头了。

  她是厂长,而一个厂子发展起来后,她便喜欢去接手新的挑战,而不是原地踏步。

  原地踏步会让她有一种焦虑的感觉。

  在沈美云陷入茫然的时候,季长峥便是这个时候回来的,他一连着拍了沈美云肩膀三次。

  “怎么了?”

  季长峥问了一句。

  沈美云抬眼,一双清澈的眼睛干净又漂亮,“季长峥,你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吗?”

  季长峥,“在部队。”

  他回答的极为肯定,几乎是斩钉截铁。

  他的一辈子便是为了部队而生,在漠河市驻队,在哈市驻队,在北京驻队。

  他这个人,生来就适合部队生活,生来就是当兵的料子。

  季长峥在回答结束后,很快就意识到哪里不对了,他试探着的反问,“你呢?”

  沈美云摇头,“我不知道。”

  当初在前进大队的时候,走上养猪这条路,是为了保生活,让她和绵绵没有后顾之忧。

  后面阴差阳错,因为养猪太过成功,被喊到了驻队,又干起来了养猪的活,可是她真的喜欢吗?

  沈美云不知道。

  当初是生活所迫,才走向这条路,如今高考恢复,大家都在做重新选择的时候,沈美云也多了选择,所以她才会茫然。

  “你喜欢养猪吗?”

  季长峥问。

  沈美云点头又摇头,“给母猪接生的那一刻,我会有成就感,但是过后又会渐渐的消失。”

  同样的工作,她重复了七年,在怎么有热情,也消耗殆尽了。

  “那你有喜欢做的事情吗?”

  这还真把沈美云给问住了。

  她再次陷入了茫然。

  “喜欢做的事情?”

  下乡是因为被动。

  养猪是因为被动。

  开办养殖场还是因为被动。

  她喜欢什么?

  沈美云陷入茫然。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喃喃道,“喜欢钱算吗?”

  她喜欢钱,而且是好喜欢钱的那种。

  季长峥,“当然。”

  “喜欢钱就去赚钱好了。”他的声音洒脱,“美云,没有人规定让你必须去养猪,必须去当这个厂长,你还是要遵循本心。”

  沈美云一直在劝说被人遵循本心,但是她自己呢?

  她似乎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欲望。

  沈美云,“我喜欢赚钱,也喜欢花钱。”

  她喜欢赚钱入账那一瞬间的畅快感,也喜欢花钱那一瞬间的痛快劲。

  所以,养猪她喜欢吗?

  喜欢的,因为养猪当厂长,能够给她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同样的,若是别的事情也能给她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她自然也会喜欢。

  沈美云眼睛一亮,“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