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911章

作者:似伊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逆袭 穿越重生

  但是奈何这西瓜长得实在是太过勾人了,以至于根本忍不住。

  不止是绵绵忍不住,沈美云也是,她想了想,“那就一人一块?”

  “好咧。”

  吃完了甜滋滋,水灵灵的西瓜,肚子里面有了几分踏实劲,这才开始吃饭。

  凉面已经冰好了,但是沈美云和绵绵都没动,各自奔向自己喜欢的卤菜了,沈美云直接拿了一个卤猪蹄出来。

  猪蹄卤的极好,色泽分明,油光发亮,手一摸着,那上面的皮肉就跟着微微一颤,沈美云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尝了一口。

  这猪蹄的味道实在是好,入口绵滑软嫩,胶原蛋白满满,因为是大火卤肉的缘故,就连带着里面的瘦肉都被卤透入味了,香叶和八角的味道都融了进去。

  香的人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咬掉。

  绵绵则是对卤排骨赞不绝口,“妈妈,这个排骨也太好吃了吧。”

  爸爸做饭主打一个做熟了就好,只有妈妈做饭,才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滋味。

  季长峥虽然没说话,但是他埋头苦吃,已经代表着了他的意见了,他先吃的也是卤猪蹄,他和美云一样,不过,他不是爱吃猪蹄,而是喜欢的大口吃肉的感觉,这让他会觉得有几分踏实感。

  接着尝的是凉拌猪耳朵,这个实在是下酒,连带着季长峥都忍不住把珍藏了许久的伏特加给拿了出来,小酌一口,在配着那猪耳朵,猪皮,以及毛豆,真下饭,不,应该说是真下酒啊。

  这一顿饭下来,一家口都吃的特别舒坦。

  这个时候隔壁的肖爱梅上门了,她敲了敲门,沈美云招呼了一声,“进来,院子门没锁。”

  肖爱梅这才推门而入,“老远就闻到香味了,原来是你们家在做好吃的。”

  那卤肉味实在是霸道,哪怕是隔了好几米的距离,还是往鼻子里面串的厉害。

  沈美云起身相迎,“肖老师,吃了没?”

  顺势拿了一个椅子过去,“要不要坐下吃点凉菜?”

  今晚上这一桌子都是凉菜,吃的叫一个痛快。不过肉食,基本上被季长峥和绵绵被包圆了,两人都馋沈美云做的这一口肉,以至于,不管是排骨,还是猪蹄,再或者是猪耳朵,都被一扫而空。

  唯一剩下的便是小半盘子的猪皮了。

  不过毛豆和花生还剩一些,尤其是花生剩的最多,因为沈美云卤的多,一口气卤了五斤花生呢。

  不过大半都给晾了起来,剩下的便在桌子上了。肖爱梅过来看到的便是这些毛豆,花生,以及猪皮这些凉菜,她意外了下,“毛豆还能做凉菜?”

  大家基本上都是剥了豆子炒着吃,但是也只有豆子大上市的时候才会买,这种初期豆子卖的贵,很少有人家舍得这样买着吃的。

  就是他们家也不例外。

  沈美云点了点头,把盘子递过去,很是大方道,“你尝尝。”

  都是邻里,肖爱梅也没和她客气,当然,她更多的是好奇毛豆做成凉菜是什么味道的。

  肖爱梅尝了下,眼睛一亮,“这味道真不错,好适合下酒。”一看就是会做饭的人了。

  沈美云笑了笑,“就是做来当下酒菜的。”

  “你能不能把做法和我说下,我回去给我们家那口子也做下。”

  沈美云自然不会吝啬这方面,她自然也就说了。得了做法的肖爱梅,算是领了沈美云的情。

  这才说明了来意。

  “是这样的,美云,你家绵绵不是要初升高了吗?”

  “我想问问你,是打算继续让她在驻队读高中,还是让她去哈市一高去?”

  这两者区别还蛮大的,起码从学校师资力量来说,他们驻队的高中比哈市一高要差一大截。

  这沈美云还真没决定好,她便问道,“嫂子,你觉得我家绵绵的情况,适合哪一所高中?”

  肖爱梅,“从方便程度来说,肯定是在驻队读高中,上学近一点,老师也是我们自己人,会照顾一些,但是从师资力量,以及生源情况,以及考试的分数来说,哈市一高甩我们驻队高中一大截。”

  驻队的高中的生源,都是家属院的孩子,而哈市一高的生源,则是整个哈市所有的尖子生,这自然是不能比的。

  沈美云沉思了下,“也就是说,哈市一高的教学质量会更好一些?”

  “考大学的概率也会更高一些?”

  肖爱梅,“是这样的情况。”

  沈美云突然道,“那如果按照这个说法,是不是去北京读高中,将来的升学率也会更高一些?”

  这话一说,所有人都跟着看了过来。

  肖爱梅眼睛亮了下,“你家如果在北京有学校资源,还有认识的老师的话,我肯定是建议你回北京读高中的。”

  北京比他们哈市,自然好的又不是一星半点。

  沈美云,“好了,我知道了嫂子。“

  等肖爱梅离开的时候,沈美云给对方把毛豆和花生,一样装了半盘子,看着对方离开后。

  这才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她去看绵绵,“绵绵,你是什么想法?”

  季长峥已经在收拾残羹冷饭了,这种时候,他是不参与的,家里的一切主意是沈美云来做主的。

  绵绵思考了下,她组织了下语言,“妈妈,如果你不在哈市的话,我就回北京读书,如果你在哈市的话,我就在哈市读书。”

  她的需求是跟着沈美云的。

  但是,现在妈妈去了漠河前进大队开厂,这样来说,她留在哈市的意义好像不大了。

  如果回北京读书的话,那边的学校好不说,而且还有姥姥姥爷,爷爷奶奶,以及向璞哥哥。

  而在哈市的话,就只有爸爸,爸爸经常忙的不着家,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听完绵绵说的这些,沈美云便知道她的选择了,她上前揉了揉绵绵的头,“抱歉啊,妈妈现在是忙事业的关键阶段,暂时陪伴不了你。”

  她从选择去漠河市前进大队开厂的时候,就已经做出选择了,暂时放弃了家庭。

  绵绵倒是不觉得这是什么歉意的事情。

  “妈妈,你有自己的人生啊,不用道歉。”她甚至还扬眉笑了笑,往沈美云怀里蹭了蹭,“你不用觉得对不起我,相反,妈妈,你能做出自己的事业,在我眼里,你已经很厉害了。”

  “我读书的话,反正你不在身边的话,我在哪里都能读的,回到北京去既能陪姥姥姥爷,还能陪爷爷奶奶,这样来看也不错。”

  她是知道的,妈妈一直觉得不能陪在姥爷他们身边觉得愧疚的。

  如今,她若是回去上学,这一点刚好便弥补了,倒是也不错。

  绵绵真是长大了,不再是小时候的模样,当时说要送她回北京读书的时候,哭的眼睛都肿了,如今却能够主动提出要回北京读书,而且还能陪伴下老人。

  沈美云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脸,“妈妈的宝宝长大了。”

  自从绵绵长大后,她很少在用宝宝这个称呼了,当再次用处这个称呼的时候,绵绵忍不住脸一红,她羞涩的不行。

  “妈妈,我虚岁都十五了,不再是宝宝了。”

  小孩似乎都是这样,迫不及待的告诉世界,她已经长大了,成了一个大人。

  实际上这孩子也才十四岁呢。

  沈美云没和她辩解,“既然决定要回去读书,妈妈就去和你姥姥,姥爷,还有爷爷奶奶商量下,看下要怎么解决。”

  初中转学回去读高中,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在家里人的户口都在北京,有这一条可能会少些麻烦。

  沈美云的速度很快,直接一个电话就打回了北京去,最先打的是陈秋荷,毕竟,她妈才是和她最亲的人。

  陈秋荷一听绵绵要转回来,当即便高兴道,“落到我和你爸的户口底下便行,她还能读我们学校附属的高中。”

  不过,他们学校算不上出名,所以高中在北京来算,也不算是拔尖的存在。

  “你要想让绵绵去更好的学校的话,那就要动用你公婆的资源了。”毕竟,季家那房子的地段好到让人称羡的地步。

  配套的学校,自然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沈美云,“我都列入计划来。”

  “不过,妈,你要先帮我打听下中途转学回去的具体操作细则,我需要出哪一些证件。”

  这件事,陈秋荷自然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下来。

  等挂了陈秋荷的电话后,沈美云又打了电话,去了季家,季奶奶一听绵绵要转回来读书,自然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场就让人带消息,把二儿媳妇向红英,从单位给喊回来了。

  别人不清楚这些细节,向红英可是知道的啊,毕竟,向红英本身就在教育局上班。

  向红英听完后,便直说了,“正常来说中间转学来是不容易的,但是绵绵也不是外人,我能给她走个后门。”

  “你把她的户口,转到长峥的名下,就落在了季家,季家这边附近有几个学校,你参考下。”

  “第一是十一中学,第二是第四中学。”

  “这两个高中都是顶顶有名的,你可以问问绵绵,想去哪一所。”

  只能说,这就是有门路,有渠道,有房子的好处了,还能选。

  向红英一开口提的这两所高中,显然是比陈秋荷之前说的那个好很多的。

  也给了沈美云更多的选择。

  沈美云,“十一中学和第四中学,哪个好点?”

  向红英,“各有各的好处,第四中学建校早,而且出了很多名人,学校的校风偏向开放一些,而十一中学则是部队子弟学校,偏向军事化管理,学生们的素质都不错,而且若是进去后,能结交到不少厉害的同学。”

  当然,是有厉害家世的同学。

  沈美云衡量了一番,“好了,二嫂,我知道了,谢谢你,我回头和绵绵商量一番,看她想去哪个学校。”

  向红英点了点头,“你要抓紧时间了,绵绵马上就要中考了,她考完后还要调学籍档案回来,再加上还有户口要转回来,我给她跑完关系后,她还要去人家学校里参加入学考试。”

  这些都是麻烦事。

  也都会很耽误时间的。

  沈美云,“行,我都会和绵绵说清楚的。”

  等挂了电话后,沈美云找到了绵绵,把这两所学校一说,她想了想,“妈妈,我能去问下向璞哥哥吗?”

  这话一落,她自己就给否定了,“算了,向璞哥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肯定也不清楚。”

  “这样吧,妈妈,我回去看看两所学校,看完了在做决定可以吗?”

  沈美云,“也成,这几天我先把你户口转回去。”

  绵绵的户口想转回去,并不难,毕竟季长峥就是北京户口,而且他的户口还一直落在季家。

  而他又和绵绵属于父女关系,这是直属亲属,只需要把绵绵户口从沈美云的户口底下转出,转到季长峥户口底下就好了。

  只是,转户口的时候,沈美云看到那一大家子的季姓,她便随口问了一句,“要改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