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换嫁:大佬携恋爱脑当嫁妆 第131章

作者:漫云不语 标签: 穿越重生

  周景墨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宿一宿地折腾她,她这才知道之前她忙的时候,他隐忍了多少。

  现在看她毕业了,也就不忍了,什么禽、兽的一面都露出来了。

  亏之前阮主任她们还以为他不行,也是,他的外表是看不出来是这种人的。

  她浑身酸痛,脚都像是踩棉花似的,顺着地毯走下来,一低头便迎上了周母的眼神。

  最近大学也放假了,周母也在家,婆媳两大眼瞪小眼。

  季凝发丝些微凌乱,海藻般的泼墨长发散于身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妈,我起晚了。”

  “不妨事。”周母视线落在她的锁骨上,嘴角咧了咧。

  季凝:“!!!”

  迅速地回房间换了件能遮住锁骨,半遮住脖子的荷叶领衬衣。

  她下楼,坐在桌前,脸蛋还微红。

  是她草率了。

  江姨把粥给她热了热,是很养胃的小米粥,浓稠醇香的,一舀起来,能打个小旋儿。

  周母也陪着她喝了点,婆媳两边喝边聊天,“最近景墨乖了许多,也不和我顶嘴了,还是你御夫有方,比我教孩子都教得好。”

  季凝扑哧乐了,“妈,哪能啊,其实你们两都是对的,只不过两人都钻牛角尖了,所以才像是火星撞地球一样。”

  见周母若有所思,她又说,“其实您想想,您刚生孩子的时候,看着他小小的眉眼,是不是只想着他这辈子健康快乐就够了?”

  周母被引着,眼神逐渐清澈,重重点头,“是。”

  “随着他长大,您一步步心思也多了,就想着把他搓扁揉圆,变成您想要的形状。”季凝舀了一勺冒着些微热气的粥,送进嘴里,笑着说,“这时候,您就该想想你的初心。”

  周母听进去了,她觉得还挺有道理的。

  季凝觉得她这口才,就算不去做生意,做什么都不会差。

  难怪原来在岳城大酒店能做到经理了。

  可周母又有疑问了,“凝凝,你没有孩子,怎么会这么懂?”

  季凝:“呃……”

  她没有过孩子,但是教人家,那还是一套一套的。

  就是因为她没有嘛,所以才能像教育专家一样。

  “妈,这就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季凝头头是道地说着,“既然您觉得他现在乖了些,您也要对他好些。”

  季凝就是属意让大家都对周景墨好些,她一个人对他好,那还不够,远远不够……

第175章 先结婚再恋爱

  他要是被温暖团团包围,心情也会好些呢。

  总之,心情和身体是一个正相关的关系。

  季凝也被周景墨带着有些数理思维。

  周母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行。”

  于是,周景墨晚上回来的时候,周母迅速地走上前来,把什么毛茸茸的东西放进了他手里,“给。”

  然后不是很适应的,尴尬后撤了两步。

  周景墨:“?”

  “您今天做错事了?”

  周母:“!!!”

  气嗖的一下升腾起来,忽而想起季凝教她的那句话“冲动是魔鬼”,她在心中默念三遍,强扯嘴角,“这是妈给你买的爱的礼物。”

  说这话,周母都觉得忸怩造作。

  可凝凝说了,和儿子相处的每时每刻都是限量版,再怎么想,都不可能回到上一个时刻了。

  比如说三岁,十岁,哪怕现在的二十八岁,每个时刻都是绝无仅有的。

  虽然这孩子就没有粉嘟嘟,亲人的时候……

  周景墨挑眉,看着手里的兔毛手套,“这不会是您觉得好看想买就给我买的吧?”

  被说中,周母不自在地干咳了两声。

  的确,她不要他觉得,她只要她觉得。

  在俩娃还小的时候,她带他们俩出去,一个要吃粗粮,一个要吃糖。

  但她只能领一张票,所以就买了自己爱吃的肉。

  她今天听凝凝说了以后,一出门逛街,就被这双兔毛手套给迷住了,觉得好可爱,然后就买了回来。

  不过她这儿子从小到大也并没有表现出对什么东西特别喜欢啊。

  除了凝凝,他是表现出痴迷的情愫,那么明摆着地外露,连丈夫都惊叹。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换了个儿子。

  周景墨把手里的手套翻了个面,笑了声,“哪有人夏天买兔毛手套的?”

  周母摸着一边的鸡毛掸子,深吸一口气。

  季凝在旁都胆战心惊,感觉到了杀气。

  这母子俩的关系早已习惯成自然了,性格各打五十大板,远不是她四两拨千斤的几句话能救的。

  “周景墨!”

  随着周母一声气吞山河的声音,周景墨拔腿就跑,如此驾轻就熟,然而和之前有所不同,他这次直接躲季凝后边了,“媳妇儿,救我。”

  季凝:“……”

  她那小小身板根本挡不住他。

  她是不是做错了?貌似这并没有让母子俩的关系变得其乐融融啊。

  …………

  等回了房间,周景墨那双深眸早已看透一切,“我妈那手套是你让她买的吧?”

  季凝垂眸,把兔毛手套给他认认真真地戴上,“看,这不是挺合适的吗?”

  虽然这颜色不适合男士戴,很明显是周母的喜好,但胜在大小合适啊,那她也要强扭回来。

  “嗯。”周景墨半点不敷衍,应了声,“喜欢。”

  两个字,震得季凝心尖嗡鸣,听得她耳根酥热。

  也不知道他是在说手套,还是说别的,偏偏他的眼神还在正儿八经地注视她。

  季凝无言了一阵,“你早点说不就少了这么一顿打吗?”

  周景墨不解释了,只是攥住她的手,隔着手套,轻轻摩挲着她的指尖。

  指尖柔和又痒痒的,让季凝的唇色都变得更红了,一阵心猿意马。

  “所以呢,你为什么要跟我妈聊这些。”

  他自然知道原因,所以以至于他的眸色是愈发像深夜一样漆黑,但他还是想亲口听她说。

  季凝这才仰头,嗓音甜甜的,“我希望不止是我,有更多人爱你一些,你要被很多爱包围着,牵绊着。”

  这就像是一只气球,随时会升空,然而四面八方的丝线牵绊住了它。

  她要不惜一切方法留住他!

  周景墨笑了笑,揉了揉她的发顶,“放心吧,最近没有不舒服了,或许是你的各种办法起效了。”

  “真的?”季凝眼眸亮晶晶的,悬着的那颗心也回归原位。

  不知不觉,发现自己被他放倒在床上,她媚眼如丝,“又来?”

  周景墨俯身,胳膊上的肌肉都略微发力,“趁着你还没去学校,这得抓紧……”

  季凝睨他:哥,当完成KPI呢?

  可周景墨也没办法。

  喜欢一个人,就想天天黏着她,和她肌肤之亲。

  本就那么喜欢她,她还对他这么好,想方设法让全世界都喜欢他。

  就像是洋葱,一层层又包裹了上去。

  他不爱这世界,但他只想好好爱她。

  翌日,林小康开车载周景墨和季凝,先送季凝去店里,再和周景墨一起去公司。

  林小康透过后视镜睨了后排一眼,“哥,我怎么觉得你最近越穿越花哨了?”

  他说的半点没错,以前周景墨的西装那都是雷打不动的黑色,现在还有很深的墨绿,灰色,领带上还绣满了猫猫,衬得他整个人更有亲和力,时尚度满分。

  “都说一个男人最近很注重穿着打扮,那就是他要处对象了,可你明明结婚了。

  周景墨握紧季凝的手,放腿上,轻轻地摩挲了下她无名指上的戒指,“可以先结婚再处对象。”

  林小康惊呆了,还有这种操作?

  他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挠头,“那哥,您看,我先跟王淑琴求婚,你觉得成么?”

  季凝急了,一把从周景墨手里抽回手,瞪他一眼,真是乱教坏孩子,他们俩情况一样吗?

  “别听你景墨哥瞎说!”

  周景墨仰靠着,闷声笑着,因为被媳妇儿水眸瞪着,不敢笑得太放肆。

  怎么能说他乱教呢,他是真的准备现在开始跟凝凝处对象,补回他们婚前的一段,细水长流的。

  林小康这人从小就视周景墨为偶像,跟随他走过的路,就连上高中也是去的他所在的一高。

  他费解了,他不是看景墨哥和嫂子这样相处挺好的嘛。

  那他怎么就不能跟王淑琴先求婚,再谈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