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哥喝冰阔落
叶揽秋置身帐篷内手持沉甸甸的高级储物袋还有些懵。
据巫医所述晓梦蝶引起的色欲确实有想要亲近别人的症状。
可是……
叶揽秋心下一动,瞥了一眼帐篷内袅袅燃烧的静心香。
合欢宗薰掌门出品,会让人陷入清心寡欲状态,专治色欲。
叶揽秋也是在回来之后才记起来还有这个好东西,她起初还准备给季云初送上一支来着。
可是就现在来看,好像没有什么必要?
跟巫医一语道破叶揽秋一样,叶揽秋瞬间捕捉到了什么。
她窥探到了季云初的秘密——
季云初喜欢她。
……
一回生,二回熟,当第二次季云初再徘徊在叶揽秋帐篷外的时候流程就熟练了很多。
这回季云初还捧了一大束带着露水五颜六色的花来见叶揽秋。
叶揽秋把手交给对方,又示意季云初把储物袋收回:“你之前走的太急,忘记还给你了,拿走,太见外了。”
季云初抓着叶揽秋的手,精致的眉眼又流动着蜜糖般的神采,他语气平和:“我给了就不会收回,你如果实在讨厌可以丢掉。”
叶揽秋听完立刻拒绝:“那怎么行。”暴殄天物!
叶揽秋虽然没动季云初储物袋里面的东西,怀揣着好奇心她还是看了一个时辰。
总结下来就是季云初也好有钱!
知道季云初有钱但没想到这么壕,里面的灵石叶揽秋根本数不过来,宛如老鼠一头扎进了米仓。
叶揽秋试图还给季云初,他打死都不要,叶揽秋也只好勉为其难先给他放着。
总不能真丢了。
两个人手牵着手什么都不说也不合适,虽然季云初看起来好像完全能接受。
他们之前单独相处都是在比剑,猝不及防地转换了频道。
而且上次季云初比较慌张,如今他好像气闲神定了很多。
叶揽秋心情不错,她望着两人牵着的手笑眯眯地开口夸赞:“你的手好大。”
叶揽秋的手其实也不小,不过比起季云初的那肯定要迷你好几个型号,季云初的手叶揽秋很早之前就注意到了,堪称仙品。
叶揽秋算手控。
当然叶揽秋手控,声控,脸控……控一切美好事物。
叶揽秋这话一出来就觉得自己怎么跟油腻男似的。
季云初跟她牵着的手蜷缩了一下,道了声:“谢谢。”
叶揽秋把话题引到了花上面,她空着的那只手抄起这一大捧花:“这花真香,一进来我就闻到了,有一股薄荷味儿跟甜味儿……咦,怎么没有?”
叶揽秋把鼻尖凑过去闻了闻发现根本没有这股味道,虽然花还是香的,但全然不同。
这股香味儿总归不是叶揽秋这边的,于是叶揽秋看向了变量——
季云初。
对方眼神沉沉的回望着她。
原来不是花香,而是兄弟你好香。
都说香气能让人记很久,叶揽秋的记忆被唤醒了。
在秦府,穿着白衣的湿发半披的少年带着潮湿的香气迎面而来,就是这种味道。
跟第一回比起来,第二次季云初连离别都从容得多。
虽然季云初礼貌道别后因为新的发现狂喜到指尖发颤。
季云初先前确实以为自己还是受了晓梦蝶的影响,但这次一进叶揽秋帐内他就察觉到了静心香。
在秦府叶揽秋把静心香交给那只发情的鱼曾经给他提过。
季云初尽量维持平静回到自己的帐内,这两日他的头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醒过。
首先,叶揽秋知道他其实不是在受晓梦蝶影响做出了那番举动,说出了那些话。
其次,在明知如此后,叶揽秋还任由他那样做。
叶揽秋心中
也不是全然没有他,他不是在一厢情愿!
漂亮到妖冶的少年嘴角上扬,黑色发带再次飘扬。
季云初仰望着帐篷顶,柔顺乌黑的发丝如瀑布一般泄下,他用牵过的那只手放在自己的心房上,用力地像是要穿过血肉跟白骨。
季云初在仔细揣摩叶揽秋每一个眼神跟语气。
叶揽秋喜欢他今天的穿着吗,最起码是喜欢这股香是吧?
以往季云初最讨厌那些伶人姿态,一群上不了台面供人玩乐的东西。
现在季云初仔细打理自己,从头到尾。
巫医说叶揽秋好色,那他算得上好颜色?
应该算吧,她之前分明夸过他好看。
她会喜欢吗?
那能不能……喜欢他。
……
叶揽秋如果知道季云初对于相貌产生怀疑一定会告诉他,他长得跟魅魔似的。
特别是在染上欲望后更是让人都转移不了视线。
叶揽秋感觉自己可能晓梦蝶后遗症也来了,不然怎么蠢蠢欲动。
第三回季云初再次进入叶揽秋帐篷,他以为会跟上次一样。
心知肚明,却若有若离。
很好了,虽然牵手像饮鸩止渴一般,但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然而没想到给了他一个更大的惊喜。
叶揽秋眼神飘忽不定抬了抬两个人拉扯在一起的手对他道:“好无聊啊,季云初我们来玩个快问快答吧……你说我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季云初乍听到这个问题心跳断了半拍,承诺已经抵在喉间,但注视着叶揽秋的神色季云初又冷静了下来。
不能操之过急。
于是季云初进行了反问,把选择权交由了叶揽秋。
他问叶揽秋:“你说呢。”
叶揽秋斟酌发言:“是在互帮互助?”
季云初笑了,他唇红齿白,笑起来更是漂亮到晃眼。
“对。”
他肯定了叶揽秋的说法,“互帮互助,我们都中了晓梦蝶的蝶粉不是吗?”
“叶揽秋,你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
“人之常情。”
季云初笑着勾人,字正腔圆缓缓说出叶揽秋之前送给他的话。
叶揽秋那股冲动也就被他勾起来了。
叶揽秋几乎不会去回顾以往。
不是没心没肺,而是……她不敢。
虽然叶揽秋很感激能够再次拥有了一次生命,但作为一个还没踏出象牙塔的学生从睁眼发现自己在修真界的那一刻压力就始终伴随着她。
首先她好穷啊。
叶揽秋最怕的就是穷,“人为钱死,鸟为食亡”,她太了解这句话了。
其次她还发现自己疑似是女配,是炮灰,抑或是点家后宫流里的一员……无论哪个叶揽秋都接受不了。
于是她努力的改命,她拼命举着剑不分昼夜地练。
是因为喜欢吗?显然不是,她怕死。
练到精疲力竭躺在观鹤崖的时候,叶揽秋脑中也偶然闪过念头。
如果拼尽全力都无法改变命运的话,她要怎么做,要不要在那一刻发生之前把最后一剑送给自己。
最起码留个体面不是?
当然很快叶揽秋自己就否认了这个愚蠢的念头,并且进行了自我怒骂检讨。
她就算死也要鱼死网破。
所幸师兄妹们都很好,师尊也很好,她的日子越来越有声有色,她富裕起来了,比她在现代后面几年潇洒多了。
然后救世主的担子就落到她肩上了。
她不扛也得扛,不扛都没命。
叶揽秋不敢想,不敢想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什么,不敢想她是否能做好……
这些东西太大,太重。
苍生?
是她能承担起来的吗?
好在叶揽秋最擅长的就是不要回忆,不要细究,不然日子没法挨过去。
在白天的时候像不怕死的平头哥蜜獾那样横扫一切,烂命一条罢了,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化身成鸵鸟把脑袋扎进沙子里躲起来,别想,别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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