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对照组的真千金 第385章

作者:烟夕 标签: 娱乐圈 直播 复仇虐渣 豪门世家 打脸 穿越重生

风眠洲眼睛一亮,有戏。这种林深瘴气重的地方最是能生出奇药,这一次他来南疆就是听闻这里可能有鸦羽白。

明歌一眼就看出其中的一味草药正是鸦羽白,虽然名字叫做鸦羽白,但是却是实打实的红珠珠,绿叶子,长得像炮仗,她小时候贪吃,在血月崖那边看到这种草,以为是莓果,摘了一颗就吃,结果疼了几天,险些去掉了一条小命。

后来阿娘就教她辨别各种草药和毒药,以免她葬送小命。

不过鸦羽白十分的罕见,大月国总共只有两株,一株在国库里风干成了干果枯叶,一株险些惨遭她的毒手,后来被阿娘移植到了药圃里,还专门竖了一个牌子,写了“有毒”两个字!

他要鸦羽白做什么?这可是毒草。

明歌眼珠子一转,笑盈盈道:“我可以帮你找这几味草药,不过有一个条件。”

风眠洲:“什么条件?”

明歌使了个眼色,看了一眼在一边呆头呆脑的碧草。风眠洲瞬间秒懂。

“咳咳,碧草姑娘,我有些饿了,能不能劳烦你去帮我摘些野果子充饥?”

碧草撇了撇嘴,嘀咕道:“比小花还能吃,一日能吃三顿,还不如丢到血月崖喂秃鹫呢。明歌,我们摘来的果子都被他吃光了。”

明歌连忙安慰她:“碧草最棒最可爱啦,男人一般都不如我们能干,能者多劳嘛。我也想吃碧草摘的莓果。”

碧草一秒欢喜:“那好吧,那我去摘,明歌,你等我哟。”

小丫鬟一溜烟跑去摘野果子了。

风眠洲:“……”

不是,人一天不吃三顿吃几顿?他们世家子弟在家中一天可不止吃三顿,还有为什么拿他跟一只兔子比?

他可是玉树临风,风靡都城的世家第一公子,兔子,配跟他比吗?

明歌支走了碧草,这才笑盈盈地说道:“条件就是带我下山游玩,管我一年的吃喝住,带我去游历九洲大地,看各地的风土人情,如何?”

下山?管她一年吃喝住?还要陪玩?风眠洲面无表情,他回去之后有忙不完的事情,不过若是她真的能帮他找到鸦羽白,那他也能伏低做小,委屈自己当她的陪玩,毕竟他还要去寻另外两株灵药,算是顺路。

风眠洲点头:“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们约法三章,去中原之后,你不能对外说你是南疆之人,不能对大月国之事,也不能说我要寻这三种灵药,凡事都要听我的安排,外面的世界比你想象的要危险的多。”

明歌兴奋地说道:“那你就是同意啦?来来来,我们对着大月山立誓,谁骗人谁一生所求皆成虚妄,所爱另嫁他人,还有,还有……”

风眠洲咬牙切齿:“这还不够毒吗?还要加什么?字据契约吗?”

明歌眼睛一亮:“可以呀,我们对着大月山立誓,立下字据,然后我就带你离开大月国,我们去闯荡中洲吧。”

中洲?叫法真是奇怪,她说的应该是中原吧。

风眠洲点头:“可以。”

两人趁着碧草没有回来,立下了字据,风眠洲咬破了指头,按下了血手印,然后见她眼睛弯弯地看着他,亮晶晶的,顿时说道:“咬指头,按手印。”

明歌从腰间的锦袋里掏出一颗莓果捏碎,将指头染的红红的,然后按在了牛皮契书上,得意地扬起下巴:“风眠洲,你们中洲人都这么笨吗?干嘛要咬破自己的手指?”

风眠洲俊脸一僵,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大概、简直是笨到家了。是呀,他为什么要这么自虐咬破自己的手指,他以前都是割破掌心歃血为盟的,如今佩剑丢失,仿佛天之骄子的意气风发、还有世家的骄傲也一同丢失了。

以前众星捧月,万人追捧,他以为自己是天上的皎月,如今离开了家族庇护,在这蛮夷之地,在这乡野女娘的眼中,他不过是一个笨到家的,爱跟兔子抢食,一无是处的病弱书生。

风眠洲低低笑出声来。

“我们可是对着大月山立誓的,若是你违背誓言,那我就诅咒你长生,让你看尽世间悲欢,所求所爱都如镜花水月。这一年你要当我的仆人。”

“行行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无奈地点头,不过就是陪她游玩一年,风家富可敌国,别说养她一年,养大月国一辈子都是养得起的。

至于当仆人,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吧。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那誓言是何等的残忍,所爱另嫁他人,一生所求皆成空,有些话注定会一语成谶。

明歌拿着新鲜出炉的牛皮契书,左看看右看看,十分欢喜,然后从锦袋里摸出他的那枚玉珏,沾了点他手指上的血迹,按在了契书上,契书上顿时留下风氏的族徽。

风眠洲见状,眼眸微深,她竟然知道这玉珏上面的纹路是家族族徽?还是误打误撞?

明歌:“好啦,这契书我收了,你等我的好消息。”

风眠洲:“那我们何时出发?”

明歌掰了掰手指头,算了算:“我要帮阿娘将冬日的粮食储藏够,还要叮嘱碧草好好照看我的兔兔和鹦鹉们,还要去大长老家帮她晒冬日的棉被,去二长老家帮她晒小鱼干,去三长老那里偷……咳咳,拿一些草药,两个月吧,两个月后出发。”

风眠洲脸黑如铁。两个月?两个月后就入冬了?!

“入冬再走?”

明歌点头:“自然,等到大雪封山,你想出山门都出不去!”

山门?

风眠洲深呼吸,行,这是她的地盘,她说了算。

约下了两月之期之后,风眠洲心定了一半,每日在草棚里养伤,没事就帮明歌养一些兔子小松鼠小狐狸什么的,每一只都是被她捉来的,偏偏这些小动物很喜欢她,被捉过来之后就赖在草棚里不走了。

草棚渐渐就被这些小动物霸占,他无奈之下就在新月潭边的树上搭了一个小木屋,起先是搭了个棚,后面又劈木头做了一张木床,然后就是桌椅凳子,明歌隔三差五会过来看那些小动物,顺便给他捎来一些东西,今日是虎皮毯子,明日是锅碗瓢盆,后日又是香炉被褥,还给他偷来了一些旧衣裳,他也不挑。

如此一来,渐渐在新月潭安下了家。

第413章 我们一辈子待在山上,可好

风眠洲从未过过这样与世隔绝的生活,每天日出而起日落而栖,自己砍柴做饭,自己上山狩猎,自己动手做各种趁手的小工具,还时不时要照顾明歌的那些小动物。

明歌三日会下山一次,不是上树掏鸟蛋,就是割野蜂蜜,然后夜里唱着不知名的小调钓银鱼,他躺在新月潭的那棵百年老树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看着月夜湖泊,听着山里野狼的叫声,觉得都城的浮华,江南的风花雪月,还有万千女娘的倾慕似乎都离他越来越远。

他自出生起就肩负着家族重担,大哥行医,二哥老实,家族前程全在他一人身上,此次南疆一行,他发现南地郡县的世家已经开始圈地蓄兵,手中权势不是皇权所能压制住的,皇室式微,世家林立,这天下早晚要乱。

若是有乱的那一日,他风氏家族首当其冲。

其实,此次父亲身中奇毒,便已是征兆。

若非他不是风氏子弟,父亲并未等着救命的灵药,他觉得在这里生活三年五载也很不错,想念山下的繁华时就下山去城镇打酒,厌倦浮华时就上山清净一段时间,做一个避世的逍遥散人。

“风眠洲!今日我带了好些食材下山,你快做饭给我吃。”风眠洲从树上跃下来,就见明歌背着一背篓的食材,拎着一个包裹兴冲冲地朝他挥手。

少女犹如春日的鲜花,笑靥明媚。

看到她,风眠洲瞬间就忘记了烦恼。

明歌兴冲冲地将竹篓里的食材都拿出来,前几日夜里钓鱼,风眠洲做了一锅烤鱼,好吃到她险些吞掉自己的舌头,后面又吃了他烤的野猪肉,明歌已经彻底地拜倒在他的厨艺下。

他们大月国饮食清淡,她吃了十几年清汤寡水的饭菜,骤然吃到中洲人吃的鲜香爽辣的食物,才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少美食。

“今天想吃什么?”

风眠洲看着她带来的食材,各种山里的干货、晒干的野猪肉、鹿腿、蜜酱干果?野人参?

风眠洲看着那一株百年的野人参,唇角抽搐了一下,然后又看到竹篓下面压的险些要烂掉的草药,一株绿叶红果的鸦羽白?

风眠洲呼吸一窒,指尖有些发颤地将那株鸦羽白取出来,嗓子有些发涩:“鸦羽白?”

只存在于奇珍录里的珍稀药材鸦羽白?还被她随便塞在一堆食材下面,险些压烂掉?

“呀,不小心压成这样了。”明歌灿烂笑道,“好像还能用,我早上才摘的,不过它有毒,只能炼药,不能生吃,会肚子疼,要人命的。”

她早上趁着阿娘没注意,偷偷去药圃里剪了一个小枝芽,这样阿娘就算发现,最多觉得她贪玩剪了去炼药。

风眠洲小心翼翼地撕下自己的袖子,将鸦羽白包好,又觉得不够,去寻了一块牛皮仔细地裹好,塞进怀里,这才缓下一口气。

寻常的奇珍异宝,他都不放在眼里,但是这是鸦羽白,能救他父亲的药,能挽救世家之乱的灵药,这分量重似城池。

风眠洲摸着怀里的鸦羽白,看向明歌,明歌已经如一只快乐的小黄鹂,在树下架起了铁锅,将她带来的食材一一分类好,然后眼睛亮的如星星,乖巧地等着他投喂。

那价值连城的鸦羽白,百年的野人参,在她眼里,还不如一顿饭。

风眠洲低低笑出声来,都说他风氏富可敌国,他也以为自己拥有天下一半的财富,是天底下最富有的郎君,可在这个风华年少的少女面前,他贫瘠的一无所有。

他不如她。

精神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富足。

“你现在就给我鸦羽白,不怕我带着它跑路吗?”风眠洲卷起袖子,目光深邃地说道,一边说,一边去新月潭洗着菜,给她做饭。

“那倒是不怕,我在你身上下了蛊,只要你离我百里之内,我都能找到你。”明歌托着下巴,灿烂笑道,“以后不能离我太远哟,这蛊要是发作起来,会痛七七四十九日,最后全身腐烂而死。

不过你放心,一年后,我会为你解蛊的。”

蛊?风眠洲脸色微变,刚才的感动瞬间就荡然无存,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什么时候下的?”

“就那日我们对着大月山立誓的时候,大月山是我们的神山,既是告知神明,那我自然不能带外人立誓,有了这个蛊,你就算是我的仆人,不算外人啦。”

明歌跃上树干,懒洋洋地靠在树上,说道:“风眠洲,你族里长辈没有告诉过你,诸事皆有代价吗?我救你一命,你带我下山,我赠你鸦羽白,你做我一年仆人,很公平。”

风眠洲脸色铁青,许久沉默说道:“确实很公平。”

南疆一行,四处碰壁,被截杀,身受重伤,与护卫队失去联系,被人驱使,这一路行来,他才知晓,天外有天,山外有山,曾经天之骄子的傲气并不能在关键时刻救命,也无法改变他被困山中,成为仆人的处境。

这个避世小国,看似天真无邪,实则心思诡谲的小魔女,给他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

风眠洲神情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她明明可以不告诉他,用鸦羽白收揽他的心,让他对她感恩戴德,但是她却坦言对他下蛊,如此恩威并施,不仅控制他,而且还生生打断他一身傲骨,还真是御下有方。

易地而处,如果他是明歌,他也不会轻易相信一个外人,而将整个国家置身危险中,她,做的很好,比他要好。

他栽在她手里,心服口服。

“对了,今天我想吃炖野猪肉,还要吃你上次说的叫花鸡,对啦,我想要个秋千,你这几日没事就帮我搭个秋千吧,就在新月潭的这棵大树下,之前我想搭来着,但是太费力啦。你来。”

明歌冲着他笑盈盈地说道:“要加油哟。”

风眠洲沉默地应了一声,做了她要吃的炖野猪肉,又去山上猎了一只野鸡做叫花鸡,摘了一些野生的花椒香料,然后去砍树做秋千。

山里多的是百年以上的树藤,坚韧如绳索,风眠洲不到一个时辰就做好了一个秋千,见明歌去玩秋千,他径自去闯山门。

这段时间的摸索,他也渐渐察觉到这整座大山都是一个极其厉害的阵法,阵法和山林怪石融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天然的迷阵和杀阵,难怪这个避世小国多年来不曾被人发现。

他摔下山崖之后,风家的护卫队也一直没有找到这里来。

还有山林的瘴气和毒气,都是对他的考验。

他要闯过迷阵和杀阵,闯过瘴气和毒气,如此才能重新拾信心。

一连数日,风眠洲都去闯山门。

离开的日子一点点地逼近,明歌来新月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草棚这边找到人的时候,她就直接去山门那边去寻人,将一身伤的风眠洲拎出迷阵。

短短半个月,他竟然闯过了杀阵,进入了迷阵中。

自从她点破在他身上下蛊之后,风眠洲的一身傲气终于被她折损的七七八八,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且乖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