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对照组的真千金 第391章

作者:烟夕 标签: 娱乐圈 直播 复仇虐渣 豪门世家 打脸 穿越重生

秋玉秀看向明歌的眼神瞬间复杂起来。

明歌见她不断地瞟着自己,笑吟吟地说道:“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县主忒内秀了点,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心里,拧巴的很,活着真累。

秋玉秀鼓足勇气,问道:“娘子,您真的一点都不怕眠洲哥哥吗?”

她很羡慕明歌,竟然可以跟风眠洲相处的那样好,她其实内心还是有些怕风眠洲的,风家三郎君,看似和风细雨的,但是冷着脸的时候,很是威严。

怕风眠洲?明歌唇角微微上扬,没有告诉这位县主,风眠洲流落山中的时候,是何等的落魄。

“怕的呀。”明歌娇娇软软地说道,“可能是我生在乡野之地,没有见识过盛京的繁华和世家的威严,所以不知道怕吧。”

玉秀县主和丫鬟秋冬对视一眼,羡慕极了。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后等明歌到了盛京,见识到世家的威严和泼天的富贵之后,就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心境了。

“放心,以后到了盛京,我会照拂你的,你别怕。”玉秀县主说道,此前还将明歌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但是现在转念一想,她送自己这么大的南珠耶,而且明歌性格这样天真,没有心眼,好像与她共事一夫也没那么难受。

以后她是正妻,明歌为妾室,总比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好。

“嗯,好呀好呀。”明歌笑眯眯地点头,“那以后你要多多照拂我哟。”

马车内,两位出身背景完全不同的女娘化敌为友。

马车外,听的一清二楚的风眠洲菲薄的唇角抿起,表情很是古怪,身后的风三则觉得不愧是月娘子,竟然这么快就结识了晋国公府的县主,和县主和平共处,只是县主若是真的嫁入了风家,以女娘的本事和手段,真的会愿意屈居妾室吗?

那必是不能。

这事麻烦了。

风三瞬间愁眉苦脸起来。

马车绕路前去泉州,一直马不停蹄地赶路,风眠洲一行人为了避开李氏的耳目,没有进附近的郡县,也没有进沿途歇脚的驿站,而是露宿在山林的空地里。

秋玉秀还是第一次露宿荒野,出马车时腿都有些软,看见不远处有灯火,兴奋道:“前面好像有村子,我们不如去村子里借宿吧。”

至少有瓦片可以遮风挡雨,而且可以烧热水洗洗,不然山里这么冷,就算没冻死,遇到了毒蛇猛兽怎么办?

明歌从马车内跳出来,说道:“不行,我们还没有出李氏的势力范围,要是被他们追查到我们借住农家,会连累好心收留我们的农户。”

李氏那等无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必不会在乎这些农户的性命。

秋玉秀撇着嘴说道:“真的不行吗?我怕山里有猛兽,而且天越来越冷了。”

“我把我的狐裘披风借你盖着,特别暖和,等会我再去猎几只山鸡,做烤山鸡给你吃,如何?”

“好呀。”秋玉秀一秒被哄好,扭扭捏捏地说道,“那你晚上与我一起在马车里挤一挤吧。”

赵叔和风三等人对视一眼,十分欣慰。女娘考虑的十分周全,他们不借宿农家确实是有这一层深意。

等熬过这两天,抵达泉城,到时候衣食住行一定比照着盛京世家规格来。

风三:“郎君,我去猎山鸡吧。”

风眠洲:“不用,我去就行。你们在这里生火,照顾好县主,注意警戒。”

风眠洲说完,看着挂在马匹上的花灯,提着那盏花灯追着明歌而去。

明歌进山林如同进了自己家后花园一样,没一会儿功夫就摘到了一袋子野果,初冬的山里,野苹果、野柿子光秃秃地挂在枝头,她还看到了野栗子。

将那些野栗子打下来,踩掉外面的毛刺,捡起里面饱满的果实,明歌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看到风眠洲面无表情地跟了上来,手中提的是她落在客栈的那盏花灯。

“你来的正好,帮我多打些栗子,晚上烤了栗子,给县主当零嘴吃。”

风眠洲见她踩着毛刺,被毛刺刺的直摸耳朵,天真无邪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在客栈内侃侃而谈的样子,顿时上前拔剑,剑尖轻松就削掉了一堆毛刺,丝毫没有影响到里面的果实。

明歌看的眼睛发亮。

这简直是行走的削毛刺工具人!

风眠洲将一地的栗子捡起来,装进袋子里,递给明歌,然后伸手攫住她的胳膊,冷冷说道:“那只花蛛娘是你养的?”

明歌手上动作一顿,然后笑眯眯地接过一袋子栗子,说道:“我在路上捡的。”

“所以,那个女刺客是你杀的?”风眠洲声音冷下去,五指握紧,虽然他猜想过是明歌动的手,但是话问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涌上了一股怒气。

她,怎么能动手杀人?即使杀的是刺客。她分明可以出声喊他,他就在隔壁,就算要动手,也该是他来动手。

明歌唇角的笑容消失,冷冷说道:“风眠洲,你是不是当我是神,无所不能?没错,我不信任外人,晚上睡觉的时候留了一盏花灯在门口,花蛛娘喜欢温暖,又喜欢月见花的香气,会爬进花灯里,只要半夜有人试图进我的房间图谋不轨,都会被咬到。

不仅如此,我还用丝线定住了窗前的铃铛,丝线上都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我本就是这样的人,你第一日才知道吗?”

风眠洲被她说的哑口无言,许久,哑声说道:“若是进你屋子的人是我,或者是风三呢?”

“你身上有我的蛊,花蛛娘不会咬你,风三和赵叔断然不会半夜进一位女娘的房间,唯有居心叵测之人会进我的房间。”

被花蛛娘咬到,不会立刻就死,只要驱使花蛛娘将毒液吸回自己体内,被咬到的人依旧能活下来。

那女刺客半夜摸进她的房间,被她弄出动静劝退,然后下楼直接杀了玉秀县主的侍女,她自然不会驱使花蛛娘为她解毒,所以才造成了两尸的局面。

明歌冷笑:“我本就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就算你不耻也要多忍耐。

只于花蛛娘,她是南疆之虫,不会出南疆,我在客栈的屋后留了一袋月见花,天亮之后,等花蛛娘吃光月见花就会离开,回到深山丛林里,你也无需担心我会用毒虫毒死你风家的人。

一年以后,契约完成,你我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风眠洲被她一番话怼的俊脸微白,内心隐隐懊恼,却碍于嘴笨,不知道如何解释。他知晓她是为了自保,也知道她从来不信任他,他只是有些震惊,又有些难过,万般情绪纠缠在心头,让他自己都有些迷糊。

没错,她本就是这样笑语杀人的人,也用蛊控制驱使他,他只是不懂,到底是怎样的经历才能养成她这样的性格。

她生在避世的大月国,又是小国国主的女儿,她分明可以如秋玉秀一样,长成一个天真娇憨的女娘,不需见识到这世间的风雨。

他,只是有些,心疼。

风眠洲沉默良久,问道:“你知晓县主丫鬟的死因吗?”

明歌捡起地上最后一颗栗子,冷冷说道:“不知道。”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世上骗女人的无非是情和钱财,秋玉秀的侍女腰间有一个精致的情人锁木雕,那雕刻手法是南疆一带的风格,而且多是情人赠送。

这丫鬟定然是被选中用来献祭的,注定要死。

至于情夫是谁,她怎么会知道,而且人死如灯灭,这笔账总归是可以算在李氏的头上。秋玉秀此次回到盛京,定然会告李氏的状,杀她的女刺客被花蛛娘咬死,在明歌这里,这丫鬟的仇也算是报了。

明歌摘了一袋子野果,捡了一袋子野栗子,径自回营帐那边。

风眠洲见她小脸冰冷,一言不发地跟在她身后,沿路猎了两只藏在草窝里的山鸡,拎着回了营地。

第419章 世家第一美人的寻宝宴

从山林回来时,风三等人已经生起了篝火,取出锅碗瓢盆做饭。

风眠洲将猎来的两只山鸡架在火堆上烤着,等烤的肉香四溢,吩咐风三给明歌送去。

风三愁眉苦脸地回来:“郎君,女娘将烤山鸡都给县主和秋冬了。一口没吃。”

自打郎君回来,他就发现郎君和女娘脸色都不大好,两人,好像吵架了!

风眠洲闻言,沉默了数息,没说话,让人架了一张铁丝网,继续给明歌烤栗子。从山林里回来的路上,他就已经后悔了。

客栈一事,他应该庆幸明歌警觉,不然要是被那女刺客摸进屋内,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那女刺客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秋玉秀的侍女,而是明歌的话,这个念头让风眠洲后背发冷。

而且事发之后,李氏和府衙的人同时发难,明歌破了两起凶杀案,并且驱使花蛛娘控制住了李希,他们才能毫发无损地脱身,否则一旦打起来,风家人定然会有伤亡。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他欠明歌,他不该质问她,更不该生气。

他只是突然意识到,从来都不是明歌需要他,而是他需要明歌,内心感到震惊和挫败罢了。

“郎君,您是不是跟女娘吵架了?”风三弱弱地说道,“女子最是不能生气,听说对身体不好。”

风眠洲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

风三摸着鼻子,声音越发小:“我烤了几只红薯,我去送给女娘。”

风眠洲:“等会,烤好了栗子,一起送过去。”

风三咧开嘴巴,笑道:“好的,郎君。”

一连三天日夜兼程地赶路,加上露宿荒野,众人终于出了李氏的地盘,入住了泉城外三百里的驿馆。

入住驿馆,最高兴的就要数秋玉秀和丫鬟秋冬。

主仆俩这段时间跟明歌同吃同住,已经培养出了姐妹感情,等到了驿馆,沐浴更衣,化了美美的妆容,秋玉秀就过来敲明歌的房门。

“明歌,眠洲哥哥说,这里已经是谢氏的势力范围,谢氏与风氏交好,我们可以去镇上逛一逛。”

秋玉秀兴奋地说道,进门就见明歌刚沐浴完,随意裹了一件披风,散落着满头青丝,坐在窗前吃肉干。

那肉干,秋玉秀吃过一次,干香干香的,回味无穷,而且她见风眠洲身边也有一个羊皮袋,装的就是这种肉干,但是风眠洲都不给她吃。

秋玉秀也不好意思舔着脸找他要。

秋玉秀咽了咽口水,然后就见明歌递了一块肉干给她:“吃吗?我从家里出来时,带的不多,所以要省着点吃,你莫要嫌弃给的少。”

秋玉秀兴奋地接过来,咬了一口,嚼着干香的肉干说道:“没关系,等到了盛京,我请你吃千里香的席面,这是什么肉呀,好吃。”

“牛肉呀。不过是我家乡的做法,我们山里养了好多牛。”明歌说着弯了弯眼睛,一块都不肯多给。这可是她一年的零嘴儿,而且这种饱腹感强的牛肉干在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原来如此,明歌,我们出去逛街吧,我请你吃晚饭。”

“好呀。”明歌拍了拍手,见她妆容十分的精致,胡乱地将微干的长发编成了两条发辫。

“噗,我让秋冬来帮你挽发。你阿娘没有教你挽发吗?”

明歌摇头:“我阿娘可会挽发了,挽出来的发髻像仙女一样,不过她身体不好,我都是自己编发辫,简单。”

碧草倒是会挽发,但是她嫌弃麻烦,并不让碧草帮她挽发,而且碧草日后是要做大月国女官的人,不好做这些琐事。

“女娘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如果挽的发髻好看,夫君喜欢,这日子也会过的舒坦一些。”秋玉秀摸着她犹如丝绸一般顺滑的发丝,有些羡慕,一边让秋冬帮她挽发,一边说道,“尤其是世家大族,规矩极多,女子出嫁前,出嫁后挽的发髻都是不同的,而且出嫁后也有很多礼仪规矩,等日后到了盛京,我让晋国公府的嬷嬷教你礼仪。”

明歌眼睛微闪,问道:“女子为何一定要嫁人?我阿娘说,一辈子不嫁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有子嗣能继承家产就好。

无论是挽发也好,嫁人也好,应该都是因着自己喜欢,而不能因着别人喜欢。”

秋玉秀和丫鬟闻言呆滞,连忙说道:“阿弥陀佛,这话你到了盛京,千万别说,你不知晓,盛京那些士大夫最是迂腐守旧,若是听到你这样大逆不道的言论,怕是会写千字文来驳斥你。”

秋冬拼命地点头:“我们女子生来就该是依附郎君的,不然会被娘家嫌弃,也无法在夫家立足。”

明歌挑眉,笑吟吟道:“我才不要当这样的女娘,我要一日看遍盛京花,要喝盛京最烈的酒,要看最美的夜景,娶世上最好的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