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对照组的真千金 第488章

作者:烟夕 标签: 娱乐圈 直播 复仇虐渣 豪门世家 打脸 穿越重生

马车跟着商队一路朝着甘州出发,与此同时,数道截杀的命令传到了西北。

*

盛京积雪融化,春暖花开。

以前秋玉秀最喜欢春日,熬了一个寒冷的冬季,等到春日里,她可以去大相国寺上香祈福,参加勋贵世家办的赏花宴,短暂地离开晋国公府这座牢笼。

只是今年谢书嫁入晋国公府以后,她就连出府都成了一种奢望。

只有秋慕白回来,她才能出自己的闺房,而兄长只在初一十五回府,其他时间都在沧州军营。

这段时间她过的浑浑噩噩,恍恍惚惚,等清醒过来时,明歌已经离开盛京一个多月,林家兄妹都回到了江南。

明明都是春日里了,但是她却依旧无法呼吸,像是被人掐住了咽喉,溺水般无法喘息。

她想活下去!

秋玉秀攥紧明歌留给她的那封信,她想活下去!

她抱起梳妆台上的檀木盒子,跌跌撞撞地去秋慕白的书房。

书房前没有人值守,秋玉秀抱紧怀里的盒子,走到书房前,只听见谢书哽咽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你每月只回来两日,两日里都睡在书房,纵然你让我管家,可下人们谁不知晓,你我感情不合,这些消息要是传出去,那些世家大族的夫人贵女们暗地里还不知道要怎么嘲笑我。

秋慕白,你娶我真的只是因为谢家的权势吗?”

“自然。这不是我们一早就说清楚的吗?你入主晋国公府,我给你该有的尊荣,你给我谢氏的助力。谢书,谢景焕至今叛逃在外,带走了老太爷一派的势力和资源,谢家也小小的南阳郡都拿不下来,我未曾质问你,你倒是来质问我!”

秋慕白冰冷的声音传出来,不带任何的情感。

谢书许是知晓秋慕白根本就不吃柔弱这一套,不再哭泣,声音发冷:“你要南阳郡做什么?南阳地处偏远,根本影响不到盛京的局势,你要南阳郡是不是因为月明歌?

就算你打下了南阳郡,你以为你能得到月明歌吗?别忘了,你们之间还拦着一个风氏和风眠洲!就算没有风眠洲,月明歌也不可能活着回盛京。

她必死在甘州!”

屋内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夹杂着谢书的吃痛声。

秋慕白一字一顿冷冷问道:“你怎会知道她在甘州?你派人去截杀她?”

谢书冷笑:“我自然有我的渠道,你派人去截杀风眠洲,我自然也能派人去杀月明歌,你我不愧是夫妻,都一样的心狠手辣!”

谢书怨恨道:“你喜欢谁不好,为什么要喜欢她,她夺走了属于我的一切,让我沦为九洲的笑柄,我必杀她。”

秋慕白冷嗤了一声:“你不过是嫉妒她,嫉妒她处处碾压你,夺走了你想嫁的人。谢书,你我之间何必惺惺作态,我知道你想嫁的人是风眠洲,风眠洲对你无情,你才退而求其次选了我。

既然大家都是做戏,何必装深情。你谢家一半精锐都被谢景焕带走,剩下一个空壳子,你若是识相,做好晋国公夫人,这里便有你的容身之处,否则就滚回泉城去。”

书房的门被人用力拉开。

秋玉秀沉默地看着从里面哭着跑出来的谢书。

谢书恼羞成怒,一把用力推开她,冷冷叱喝道:“滚开。你一个姨娘私生女,都不是秋家的种,也配嘲笑我?”

秋玉秀被她推倒在地,盒子摔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掉落一地。

她低头,一点点地捡着洒落在地上的明珠,这盒子里是明歌给她的嫁妆,一盒子的珠玉,每一颗都有龙眼那么大,珠圆玉润,足够她吃三辈子。

她捡着捡着就掉下泪来,她后悔,明歌走的时候,她为什么没有去送她,除夕那日,她是想去找她的,但是她不敢去。

珠子洒落的太多,她跪在廊下捡,越捡越多。

秋慕白从书房内出来,看着胆小如鼠的妹妹坐在廊下哭的跟泪人似的,垂眸捡起地上的一颗明珠,府里的一举一动他都知晓。

知晓秋玉秀去林家当铺取了明歌送她的嫁妆。整整一盒子的明珠,月明歌对她,还真是好!

秋慕白攥紧手中的明珠,低沉问道:“找我何事?”

秋玉秀擦了擦眼泪,哽咽道:“我想带着姨娘搬出去,明歌给我留了很多钱,足够我们母女生活了。”

明歌已经走了,大约永远都不会回盛京,秋慕白已经没有继续拘留她的意义。她不是天生愚笨,这些天,她一个人关在房间内,战战兢兢地想通了很多事情。

秋言喻不能人道,她根本就不是秋家的种,秋慕白连老夫人都撵到了乡下庄子,何况是她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他不过是喜欢明歌,想拿她来拿捏明歌!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无法掩饰的。

秋玉秀内心打了一个寒颤,从小到大,她都怕秋慕白,如今才明白,此人大概是盛京城内最心狠手辣的一个,囚禁生父,日日折磨,为权势娶不爱的女人,为所爱圈禁无足轻重的妹妹,所有人都只是他手中的棋子,若是有一日他大业将成,她不敢想象,他能疯到什么程度!

她只希望,明歌永远都不要回盛京!永远!

第510章 暗夜来客

秋慕白居高临下地看着浑身发抖的秋玉秀,见她抱紧怀里的木盒子,仿佛那是能支撑她的力量源泉,冷冷嗤笑了一声:“你胆子变大了,而且敢对我耍心机了。秋玉秀,你和你娘,都是晋国公府的耻辱,本该被埋进乱葬岗的!”

秋玉秀脸色发白,哆哆嗦嗦说道:“你不会杀我,我活着或者死了,对你而言根本不重要。

你和谢书的话,我都听见了。谢书想杀她,你一定会救明歌的对吗?”

秋玉秀壮着胆子抬眼,见他眉眼冰冷,犹如一柄满是戾气的利剑,所到之处犹如凌迟刮骨一般,浑身刺痛!

秋慕白眯眼:“只要风眠洲不死,明歌就不会死,就算风眠洲死了,她也不会死!”

她可是从南疆一路护着风眠洲到盛京的月明歌。谢家那些酒囊饭袋之徒,岂是明歌的对手!

秋玉秀松了一口气,迟疑道:“谢书……”

“谢书的事情与你无关。”秋慕白垂眼看着她手中的一盒子明珠,冷冷说道,“既是她的心愿,想搬就搬出去吧,你留在府中,早晚会被谢书磋磨死,亦或者被她随便嫁掉,往后这笔债她一定会算在我的头上!”

秋玉秀喜极而泣,朝着他磕了一个头:“多谢兄长。”

秋慕白转身冷冷说道:“不用谢我,谢她。”

书房的门重新关上。

秋玉秀呆呆地坐在地上,抱着怀中的明珠,哽咽地哭出声来,她想写信给明歌,告诉明歌,她终于鼓足勇气,想挣扎着活下去了!

*

商队走的不算快,也不算慢,一天下来走了六十公里,明歌算了算时间,到甘州大约要十天左右,如果后期加快速度,七八天就能到!

离开雍州,越往西北走,越是荒凉,驿馆也越来越少,基本错过一个,就要露宿野外。

“郎君,夫人,今晚我们赶不到驿馆了,要在山里睡一晚上,等绕过前面的几座大山就是西平郡,到了西平郡,离甘州就不远了。”

几天下来,商队的管叔和风眠洲等人也渐渐熟悉起来,知道这满身贵气的郎君话不多,出手阔绰且性格温和,要说唯一的毛病就是护妻,将他夫人藏的严严实实的。

不过有一次他夫人骑马去看林海,风吹落了兜帽,露出了一张如花似玉的娇颜,众人惊为天人,暗暗觉得护妻没毛病,若是他们家的娘子长成这般天仙的模样,他们也会藏的严严实实。

明歌从马车内探出脑袋,笑盈盈地问道:“山里有野兽吗?”

管叔心头一紧,点头道:“自然是有的,不过我们晚上燃篝火,这一带我们常走,算是野兽出没最少的一条道,不过西平郡附近时常有山匪出没,比野兽危险,好在我们商队请了保镖,我们也是走南闯北的汉子,身手比普通人好,夫人莫怕!”

“没错,西平郡这一带时常有逃兵流窜,上山为寇,去年抢劫了不少过往的商队,只希望现在天气还冷,这些山匪不下山!”

逃兵?

明歌皱眉,世道艰难呀。

管叔安排人就地扎营。

风三等人去捡柴火,燃起篝火,顺便加了带来的银碳,此去甘州,郎君自己的东西带的不多,但是女娘衣食住行却半点没有短缺,就连银碳都带上了,怕女娘夜里寒凉。

明歌在附近随意走动,没看到野兽的足迹,倒是看到了不少前人扎营的痕迹,想必都是过往商队留下的,还有早就干涸的血迹。

看来山匪确有其事。

“明歌,晚上你想吃什么?”风眠洲见她在附近四处查探,忍不住走过来,说道,“放心,就算有山匪,风三他们也能应付。”

明歌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商队,虽说都是商贩,但是路上多了几位妇孺老人,跟他们一样给了商队银钱去甘州探亲。

“这商队领队的管叔人不错,收了好几个妇孺老人,也不嫌弃她们拖后腿,若是真的有山匪,我们尚且能对付,不过这些妇孺老人是要吃亏的。况且,未必只有山匪!”

风眠洲眼眸微深:“你也察觉到了?”

明歌点头:“昨日在驿馆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他们跟了我们一路,就不知道是秋慕白的人还是谢书的人,总之是不能连累到这些老弱妇孺的。”

她说完,捡起地上的石块,随意地扔了出去,不一会儿功夫就以山石、树木为引,布下了一个阵法。

“迷阵?”风眠洲大致能看出她的阵法,此地环境不适合,只凭着山势、山石和树木,确实只能布最简单的迷阵,若是在南疆那等天然诡谲的山林中,明歌布的只怕就是杀阵了!

“只是用来警醒的,希望今晚平安无事吧。”

风眠洲握住她的手,用袖口帮她擦去掌心的泥土,低沉说道:“只怕你要失望了,此地地势低,是天然截杀之地,加上附近有山匪,对方跟了我们好几日,一直没有出手,可能就是想联合西平郡的山匪,造成我们被山匪截杀的假象。

今夜必有一场恶战。怕吗?”

明歌笑盈盈地说道:“自然是害怕,到时候还望郎君保护我。”

风眠洲心情本是十分沉重,见她这般弱小无助的模样,低低笑出声来:“那你今夜跟在我身边。我让风三去给商队提个醒!”

明歌看了一眼不远处热闹非凡的商队,见他们已经围着火堆开始煮晚上的吃食,眼眸微深,这么多人,身手好的不超过五个,路上又多出了好几个妇孺,一旦山匪和刺客来袭,这些人别说御敌了,只怕会自乱阵脚。

“晚上我想喝羊肉汤,我记得你让风三买了不少当地的风干羊肉。”

风眠洲错愕,含笑道:“好,我去煮羊肉汤。你不要走远。”

明歌笑盈盈道:“知道了,你多煮一点,免得羊肉汤太香,一人喝一口就没了。”

风眠洲回去取出在雍州城买的风干羊肉,用铁锅加水直接炖煮,没一会儿一大锅浓香的羊肉汤就煮好了,香气扑鼻,管叔等人闻着那诱人的香气,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世家郎君就是会吃,竟然还带了那么大一口铁锅,炖的羊肉汤勾的人魂都没了,这么冷的天,谁不想喝一碗热腾腾的汤,何况还是羊肉汤?

他们出行在外,马车拉的货物有限,一路上不是住驿馆就是吃干粮,饿了就咬几口干硬的饼子,喝几口凉水,别提牛羊肉了,饼子里带肉都是香的。

一行人走了一天,又冷又饿,此刻闻到这香味,手里的饼子也不香了,纷纷拾掇着管叔去讨要羊肉汤喝。

“那郎君出手十分阔绰,而且我刚才看见了,他们带了好多的风干牛羊肉,叔,咱一路保护他们,去讨碗汤喝不过分吧?”

“实在不行,我们可以花钱买,这香味实在是受不了了。”

“管叔,你去问问,万一能行呢。”

管叔笑骂道:“一群狗东西怎么自己不去,去要太没脸没皮了,我去问问郎君卖不卖!”

众人狂喜,欢呼一声。

管叔揣了一袋子银子,想着这郎君和夫人身份非富即贵,一出手就是五十两银子,实在不行他就花十两银子买,就当少赚十两银子。

不过十两银子够他们家一年的开销了,这些个狗崽子,嘴馋为了一口羊肉汤,要吃掉他一年的开销。

管叔肉疼不已,不过出门在外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能吃一口算一口,这银子还是得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