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烟夕
长歌不可思议地看了他一眼,精致眉眼如春日的碧波,荡漾开来,讥诮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你这么蠢的人了,这几日装的很辛苦吧。”
裴俊五官气的扭曲。
宋星河冷冷说道:“裴俊,不如你猜猜,这一段要是被放出去,你以后在娱乐圈还能不能混的下去?”
裴俊脸色一变,这才注意到秋长歌的跟拍PD还在拍摄中,顿时脸色铁青,怒气冲冲地离开。
蔡晓刀看着他的背影,“呸”了一声,随即笑道:“长歌老师,我在小木屋等你们。”
长歌点了点头,带着专家和武警同志去野山参山谷,等野山参山谷成为管辖区,就直接下山,返回帝都,结束了综艺第四期的录制。
回到帝都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
衡音、乔羽等人都跟她一个航班,一行人兴高采烈各回各家,长歌将没电的手机丢给经纪人,直接回家洗澡睡觉。
睡醒已经是十个小时之后,许是认床,她醒来看着陌生的房间,微微一愣,再无睡意。杜敏在外面客厅打电话,隐约还夹杂着衡音兴奋的声音。
她扶额,差点忘记了年轻人精力旺盛,衡音就住在同一小区,估计睡了一觉就直接跑过来玩耍了。
“姐姐还真能睡呀,难怪长得那么美,可恶,我都找不到人八卦。”
乔羽不可思议地叫道:“我不是人吗?我这么大一个帅哥你们都看不见吗?我熬鹰一样地熬了一天两夜,刚从橙园回来,就马不停蹄地赶过来了。”
“橙园?”衡音声音陡然提高,“该不会是那个橙园吧?”
“满帝都还有第二个橙园?”
“乔羽,没看出来,你竟然是个隐藏富二代,你跟傅家是什么关系?竟然能进橙园?”
“是有一点点亲戚关系啦,之前我帮傅家找长歌姐要了一株野山参,傅家小叔想在橙园请长歌姐吃饭,我这是给人跑腿来了。”
“傅怀瑾?”衡音声音有些变形。
杜敏也打完了电话,一头雾水地问道:“什么橙园?好像很牛的样子?”
“橙园是我一直想去而去不了地方……”
傅家?长歌想起之前秋清莹生日宴上遇到的纨绔子弟傅和玉,傅怀瑾这名字有些耳熟,之前给她打过电话。
没有想到乔羽那株野山参之王是为傅家要的。
她垂眼,阴差阳错竟然跟傅家搭上了线,傅家应该是秋清莹最想攀附的豪门。
长歌这才想起来,好久没有秋清莹的消息,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勾搭上反派陆西泽。只不过来到帝都之后,她应该彻底跳出了原书剧情。
秋家的事情告一段落,她已经不是原书里的炮灰女配,而是真正的秋长歌。
秋清莹的事情与她何干!
长歌打开灯,摸到已经充满电的手机,打开查看着外界的消息。手机未接电话99+,微信好友验证也是99+,微博上艾特她的消息999+。
一夜过去,也不知道谁把裴俊怼她中饱私囊的视频放到了网上,现在全网都在喊着封杀他,官博也宣布裴俊不会参加后续的综艺录制。
长歌微微勾唇。好消息不断。
现在野山参山谷已经由当地武警接管,由于野山参和极品药材的数量庞大,要是全部投入市场一定会造成压价,宋星河想跟她谈合作,吃下所有的极品药材,目前出价15亿。
这个价格确实很高。这一笔钱后期可以源源不断地投入到山区慈善中。
长歌正要回复,只见微信跳出一条不起眼的验证:傅怀瑾申请加您为好友。
长歌目光微凝,点开他的头像,头像是一幅笔触极为稚嫩的国画,画的是一串葡萄,十分的童趣,像是出自小孩子的手笔,名字则直接是傅怀瑾三个字。
她垂眼点开傅怀瑾的朋友圈,发的不算频繁,三天一条,最新一条是他在院子里烤橘子的配图,古朴旧色的木桌,编织的草篮子,烤的焦黄的橘子,还有深绿翠浓的竹林一角,傅怀瑾只出镜了一只手,修长如玉,骨节分明,即使她不是一个手控都看的微楞。
长歌心情微微起伏,莫名想起前世那个深埋在心底的一个江南梦。她前世看多了朝中那些老臣的丑陋嘴脸,也曾生出一个逃避的念头,若是她生在一个清朗的太平盛世,没有生在帝王家,最想去的就是江南水乡,当一个采莲女,依水而居,找一个性情敦厚的读书人,过着普通的生活。
如同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娘子一般,守着自己的一方天地,不曾看到外面的世界,便也生不出那样的野心也凌云壮志。
前世的她和这一世的傅怀瑾,竟然都向往最最普通的种田生活。
长歌通过了傅怀瑾的好友申请。
对方发了一个笑脸过来,随即发了一段语音,十分清澈温润的声音:“长歌,很冒昧地让乔羽推送了你的微信,我是傅怀瑾,之前给你打过电话,希望你还有印象。
之前傅和玉不懂事,对此傅家很抱歉,想请你来橙园吃个家常便饭,不知道你方不方便?”
傅怀瑾说完,发了一张照片,一篮子自种的瓜果蔬菜,青的翠色欲滴,红的灿如云霞,一看就是绿色有机品种,种植的很好。
长歌听他声音,就知道这是个温润如玉,令人如沐春风的人,傅怀瑾出身豪门,为人处世却如此的温和,十分少见。
她微微一笑,淡淡说道:“傅先生谦逊了,定会如约而至。”
傅怀瑾低低笑道:“多谢,这周六中午,我让傅和玉去接你,顺便可以来参观一下葡萄园,希望长歌能体验一下摘葡萄,可以亲自酿一桶葡萄酒。”
他语速不徐不疾,言语中既不亲昵也不冷淡,就如同跟认识多年的好友聊天一般,让人感觉十分的舒服,长歌对周六的摘葡萄之旅莫名有些期待。
也不知道傅怀瑾此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橙园。
傅怀瑾见对方只简单发了一个好,没有再说话,莫名有些怅然若失。
“小叔,你别太过分,竟然要我去接秋长歌,我不要面子的吗?”傅和玉咬着拳头,一副你要逼我死的悲愤模样。
傅怀瑾回过神来,暗自惊讶自己的反常,不过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就算秋长歌是个实打实的美人,也不该如此。他自小就心如止水,清心寡欲,怎会因为听到对方的声音就心绪起伏不定?
“那我亲自去接?”
傅怀瑾微笑。
傅和玉头皮炸裂,小叔对这个秋长歌也太看重了吧,他竟然要亲自去接?秋长歌何德何能!!
“那还是我去接吧,你可是傅怀瑾,要是你亲自去接,那也太给秋长歌脸了,我不容许。”傅和玉痛心疾首地开口,“还是我去丢脸吧。”
傅怀瑾微微一笑,孺子可教!
想到后日就是周六,傅怀瑾莫名有些紧张起来。
第101章 搬到帝都,诸事皆顺
接受了傅怀瑾的邀约,长歌出来跟衡音、乔羽等人吃了晚饭,然后将两小只撵回家休息,继续补觉。
这一觉睡的极沉,梦里沉沉浮浮,重回帝宫。
刺客一事之后,宫里风声鹤唳了数月,直到入秋,这件事情才渐渐平息下来。长歌胸口留下了一条细长的刀疤,每次沐浴,服侍她的宫人总是欲言又止。
“殿下,陛下送来了可以祛疤生肌的药,摄政王大人也送来了好些,殿下为何都不用?殿下这般容貌,奴婢不忍白玉有瑕。”
长歌起身披上素袍,摸着胸口那道细长的刀疤,淡淡说道:“红颜枯骨,不过是皮囊,身为女子,有这般容貌却无法自保,已经是极大的不幸,若是再留着一身冰肌玉骨,岂不是便宜了强权者?
这道刀疤可以时刻警醒我。”
身边皆是豺狼虎豹。
宫人震惊,许久,弱弱说道:“殿下为何如此悲观,陛下和摄政王大人对您这般看重,如今外面都在说,您是大盛朝最尊贵的帝姬殿下,都说日后您会入主摄政王府呢。”
长歌勾唇一笑,因为呀,她从不相信男人。
入秋之后,秋墨衍病情开始反反复复,时常召她去内殿,让她帮忙处理政务,奏折堆积如山,从北方大旱颗粒无收到南方水患,再到朝堂派系争斗,官官相护,再到国库空虚,从上到下都是一团乌烟瘴气。
她看的眼前一黑,内心隐隐生凉,大盛朝积重难返,病入膏肓,内忧外患,气数已尽。
与她一同处理政务的还有萧霁和内外朝的老臣,对于秋墨衍让一个女子协理政务这件事情,朝中吵得不可开交,穆严为首的外朝坚决抵制,怒斥秋墨衍昏庸无能,她恬不知耻,内朝的老臣则坚定地拥护她,甚至搬出了她皇太女的身份,说陛下无子,可立皇太女。
朝野上下人派系斗争激烈,各怀鬼胎。
刺杀事件之后,她和秋墨衍关系缓和,每每处理完政务,都去看望他。
“你不该过来看我,我身上病气重。”帐内,秋墨衍面色苍白清瘦,看见她,眉眼间的沉郁都消散了几分,笑的十分开心。
她垂眼,内心莫名有些酸涩:“如今朝野上下都说你命不久矣,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秋墨衍淡淡温和地笑:“他们没有为难你吧,我和萧霁做了交易,他不会阻拦你参与政事,其实这是好事,我亏欠你的实在是太多,身为女子,本就不易,你还生在帝王家。
我希望你跟秋氏所有的女子不同,你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要像柔嘉姑母那样成为牺牲品。”
她默然,许久开口:“我不会感激你。”
秋墨衍苦笑道:“我知道,本就是赎罪,小五,你不懂,我也希望你永远都不要懂。”
不要懂他内心的愧疚以及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秋墨衍说完剧烈地咳嗽起来,脸色透出几分的灰败,宫人内侍们慌忙上前。
长歌看着满屋的病气,转身出了内殿,回到朝华殿,暗卫低声汇报:“刺杀殿下的主谋找到了,是摄政王麾下的一名心腹副将,跟随他多年,事发之后,摄政王就秘密杀了他。”
暗卫取出一块铭牌,上面刻着那名心腹副将的名字。
长歌眼底光芒渐暗,指尖攥起,萧霁对她果然起了杀心。她死了,秋墨衍病重,飞章不过是稚子,大盛朝就真的要易主了。
既是如此,就别怪她不念旧情了。
有宫人急匆匆地进来,暗卫隐身。
“殿下,陛下的病情加重,御医说需要搬去温泉行宫休养,否则……”
否则活不过今年冬天。后面的话,宫人不敢提。
“陛下已经启程去温泉行宫了,临走时颁发了一道圣旨,让您监国。这是圣旨和玉玺。”
秋墨衍的心腹内官捧着圣旨和玉玺,一脸沉重地说道。
她看向庭院里已经结满金桂的桂树,去年今日,她还被秋墨衍禁足在冷宫,需要借住萧霁的权势才能自保,如今,她却已经成为大盛朝的监国,世事变化,如此无常。
“将飞章接到朝华殿来。”
此后她和飞章就要撑起这个破败不堪的朝堂了。
长歌看着满树金桂,伸手想接住窗台上簌簌下落的桂花,一股强大的撕扯力突然将她扯出身体,飘向宫门外。
她大惊!
宫门外是尚未走远的帝王车辇。
她犹如一抹游魂不由自主地飘进车辇内。
秋墨衍脸色苍白地靠坐在车内,眉眼是她从未见过的沉郁,似乎看不见她。随行的内侍低声问道:“御医说,您的身体只要小心调养即可,您为何要对外谎称病重,让五帝姬监国?老奴实在是不懂。您就不担心殿下斗不过摄政王吗?”
秋墨衍眼底隐藏着一丝疯狂,眉眼深沉地说道:“这天下本不是我所愿,小五想要,给她就好。至于萧霁,他们萧家到底是世代清贵的文臣,萧霁纵然心狠手辣,骨子里还是有着萧家风骨的,他不杀妇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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