酥糖的七零小日子 第54章

作者:林芷筠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年代文 成长 日常 现代言情

  “棠棠,今晚在国营食堂吃面,你为什么特别叮嘱有一碗不要放姜末?”

  棠棠有些疑惑地眨了眨眼睛,“嗯?你不是不吃姜末吗?”

  “你是怎么知道我不吃姜末的?”周舒年记得自己应该没跟她说过。

  “估计小学的时候吧,那时候你到榆槐村学农住在我家,我娘烧菜,有几道菜是放了姜末的,我发现你都没吃,就知道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记得啊。”

  “当然啦,因为舒年哥哥是很重要的人嘛。”棠棠愉悦地扬了扬唇角。

  周舒年的脚步慢了两拍,他的目光落在棠棠的背影上,她今天穿的正好是那天他陪同去挑的那件浅紫色印丁香花的长袖衫,搭着一条黑色半身裙,清新又典雅,像是五月里的丁香花。

  不知不觉已经步行到女生宿舍楼下,棠棠开口道,“那……我回去了。”

  “嗯。”周舒年应了一声。

  又听到他落在耳边的一句话,“今晚月色真美。”

  “美吗?”棠棠下意识抬头,灰蒙蒙的云层厚重地压着天际,不见一丝月光,她正要开口,便猝不及防撞进了他的眼底。

  像是春日里融化的河流,表层还凝结着一层春寒的清冽,坚冰之下却是炽热的波涛汹涌,漫出了整个季节的温柔。

  ……

  首都大学一到星期六下去,本地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日,像董淑青她们这种外地学生,基本上会一觉补到中午,再起来吃顿午饭,把一周积攒下来的脏衣服给洗了,这一天也就过得差不多了。

  大概早上六七点钟,睡在上铺的董淑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就看见棠棠已经从水房洗漱回来了,穿着一件米白色的的确良衬衫,搭着一条黑色的裙子,正往背上套一个蓝白格子的布包。

  “棠棠,这么早,你要干嘛去啊?”

  棠棠看了眼熟睡的其他人,压低了音量道,“我报名了这周日的讲座。”

  “啊?这周日不就一个讲座吗?叫什么《唐宋诗词中的美学精神》,这跟我们的专业毫不相干啊。”董淑青他们平时也会去听讲座,但听的大多数都是有关专业的讲座,很少会听这种不搭边专业的。

  “就当是换换脑子吧。”

  棠棠用一根蓝色头绳把头发给扎捆起来,照了眼镜子,“你要不跟我一起去?”

  “算了,我不想去。”董淑青摇摇头,又躺回了舒适的床铺里。

  棠棠便一个人出门了。

  清晨,樟树叶片坠着露水,风裹着晨雾的潮意吹过校园的青石板路。

  这个时间校园里的人不算多,往日起码要排队排上十分钟的小米粥和包子,今天一去就买到了,包子和小米粥都热腾腾的,包子是花生芝麻馅的,花生和芝麻碾碎了加上白糖一块包进包子里,特别蓬松暄软,棠棠咬了一口包子,再喝上一口粥,别提有多惬意了。

  还有用来配粥的红油萝卜干咸菜也好吃,红辣油很香,那萝卜干吃起来脆脆的。

  讲座八点钟才开始,还有四十多分钟,她干脆到湖边再背一会英语单词。

  八点钟,讲座开始了,大概是周日早上,讲座也是非专业通识类讲座,所以人不算多,棠棠找了个前排的位置坐下了。

  这场讲座的主讲人是盛瑞茹教授,她比棠棠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一身利落的蓝色套装,长得很漂亮很有气质,齐肩短发,讲起话来声音非常的温柔有韵味。

  “同学们好,我是盛瑞茹,今天我想给大家讲一讲——唐宋诗词中的美学精神。”

  她抬眼看向台下稀疏的听众,唇角先于声音扬起笑意,“同学们,提到唐宋诗词,我相信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李白的床前明月光、苏轼的明月几时有,但今天,我们不讲那些耳熟能详的名句,我想从审美的角度,带着同学们重新认识这些经典。”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为什么同样写秋天,杜甫笔下的秋,“万里悲秋常作客”充满苍凉萧瑟,而刘禹锡笔下的秋,“我言秋日胜今朝”却是激越向上的吗?”

  “这位同学,你能起来回答老师的这个问题吗?”

  棠棠没想到自己会被点到名字,她站起来后认真地想了一下,“这背后其实藏着不同诗人对世界的观察方式和审美态度。”

  “是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美学风格,反映的不仅是个人喜好,更与诗人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文人心态息息相关,这位同学回答得很好。”

  盛教授夸奖人时,那温柔亲切的目光就落在棠棠的身上,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很舒服。

  讲座结束后,其他人都走了,棠棠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同学,你是中文系的吗?”

  棠棠没想到盛教授会主动和自己搭话,“盛教授,我是化学系的。”

  盛瑞茹有些意外,“会主动来听人文讲座的理科学生不多,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苏新棠,清新的新,海棠的棠。”

  “这名字取得很好,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看到你心里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苏新棠同学,老师很希望下次讲座也能看到你的身影。”

  “嗯嗯,我下次还会来听您的讲座的!”棠棠眼睛亮晶晶的,“我看到您也感觉非常亲切。”

  80

第80章

  ◎真假千金?◎

  天阴得很重,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下雨了,棠棠从桐花书店出来,正打算去公交亭排队坐公交回学校,就看到一个老人晕倒在了路边,那老人穿着一套深灰色的中山装,看起来大概六十几岁。

  棠棠有时候觉得这个世界挺大,有时候又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出乎意料的小,她没想到当初在火车上一面之缘的中年男人会是他们学校的盛老师的丈夫,也没想到随手帮助的一个老爷爷,竟然会是陆叔叔的父亲,盛老师的公公。

  陆家是一座很大的独栋洋房,家里布置简约却很雅致,一楼大厅还摆着一架钢琴,光是看着就知道不是普通的人家。

  棠棠坐在一个很舒适的沙发上,即便已经反复呼吸好几遍,她还是避免不了有些拘谨。

  “喝杯咖啡吧。”

  精致的印花白瓷杯里装着香醇的咖啡,棠棠以前没喝过这个,她小小地抿了一口,喝起来有点焦苦,但很浓郁香醇,“谢谢盛老师。”

  “陆爷爷……他没事吧?”

  “老爷子一直有低血糖的毛病,及时补充了糖分,再好好休息一会就没问题了,今天的事,实在是太谢谢你了。”盛瑞茹已经从陆君山嘴里得知了棠棠当初在火车上识破人贩子,并从人贩子手里救下了一个小婴孩的事情,眼里的欣赏快要溢出眼眶。

  “盛老师,您太客气了,不过是举手之劳,我想任何一个人路过都很愿意提供帮助的。”棠棠啜了一口咖啡,有些紧张道。

  “我当时不是留了联系方式给你吗?咋一直都没等到你们兄妹俩跟我联系?”陆君山问。

  “我跟我哥哥抵达首都后,就顺利坐校车到了学校报道,一切都挺顺利的,所以我就没跟您联系。”棠棠想起来什么,“后来您有帮忙找到那个小娃娃的家人吗?”

  “找到了。”

  “那就好!”棠棠听到这话,眉眼浮现了一丝笑意,起码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家庭不用再因为人贩子而分离破碎了。

  陆君山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当时的场面真的很感动,那家人还一直问我想要你的联系方式,想要当面感谢你嘞!”

  棠棠听到这话,忙摆手道,“当面感谢就不用了!大家过好以后的日子就好了。”

  “我听君山说,他是在从s省到首都的火车上见到你的,你是哪里人?君山之前跟我提起你时,还说过他见到你总有些一见如故的感觉。”

  “盛老师,我是乡阳市原林县的。”

  盛瑞茹看向陆君山,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乡阳市?那可真是太巧了!我丈夫当年在乡阳市周边驻扎,那年我去探亲,没想到当时出了点意外早产了,我的女儿就是在当地公社的一家医院出生的……你父母都是做什么的?”

  棠棠没想到还有这一层渊源,“我爹在我们当地公社当教育干部,我娘是农民。”

  盛瑞茹脸上带着温婉的笑容,“你的父母把你教育得很好。”

  陆君山部队还有事要处理,棠棠见状,也打算起身告辞了,但盛瑞茹却亲近地挽住了她的手,“家里的生活助理已经在准备晚饭了,你就踏实在这里吃了饭,我再让人送你回学校,就算你不愿意吃饭,但总得让老爷子醒来见见他的救命恩人吧。”

  “说实话,不仅是君山,我见到你也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你就陪着我再说说话吧。”

  盛情难却,棠棠只能重新坐回了沙发上。

  “尝尝这个蛋糕。”

  “蛋糕?鸡蛋糕?”棠棠只吃过供销社的鸡蛋糕,她看着面前装在描金瓷盘里的蛋糕,蛋糕切成规整的四方块,上边裹着一层厚厚的奶油,顶上还嵌着两颗红艳艳的樱桃点缀,乳脂甜腻的香气不断往她鼻子里钻。

  “不是。”盛瑞茹笑着把一把银色的叉子塞进她手里,“这是奶油蛋糕,外国人传进来的吃法,你吃一口就知道是什么味道了。”

  棠棠听到这话,拿起银叉挖了一小块蛋糕塞进嘴里,刚吃第一口,松软的糕体立刻在齿间化开,奶油的质感非常丝滑细腻,满嘴浓郁的奶香,好吃得让人反复舔着嘴唇牙齿,舍不得一口咽下。

  那个红色的樱桃也很好吃,酸酸甜甜的,咬起来很脆,正好解了奶油的甜腻。

  棠棠觉得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甜点大概是上次她大哥在洋餐厅请吃饭时,周舒年给她点的那个香草冰淇淋,但这个奶油蛋糕竟然比那个香草冰淇淋还要好吃。

  “好吃吧?”

  棠棠眼睛亮晶晶的,“嗯嗯,好吃,真好吃。”

  她把嘴里的蛋糕咽下,“盛老师,下个学期我们可以自主选择三到五门的选修课,我能去选您的课吗?”

  盛瑞茹听了她这话很高兴,“当然可以了!老师非常欢迎新棠同学来上我的课。”

  “老师,您可以直接叫我棠棠,在家里我爹娘和我哥哥他们都是这么叫我的。”

  “棠棠?这名字听起来不错,简单好听,挺朗朗上口的,想必你的父母家人一定也很疼爱你。”

  “瞧你,嘴角都沾上奶油了……”

  “这里吗?”棠棠红着脸伸手擦了擦。

  “不对,你把脸伸过来。”盛瑞茹见状,便要拿手帕给棠棠擦。

  陆友馨回来时,看到的就是盛瑞茹给棠棠擦嘴的情景,她心里瞬间警铃大响,掌心冒出一阵冷汗,但她还是强撑着镇静挤出一副甜美的模样。

  “妈妈,我回来了。”

  她微微张嘴惊讶道,“家里今天有客人啊?”

  “友馨回来啦,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苏新棠同学,今天你爷爷在外边低血糖晕到了,幸亏她路过把你爷爷送去了卫生所,她也是首都大学的,跟你是校友呢。”

  “棠棠,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女儿陆友馨,她是首都大学管理系的。”

  棠棠目光落在眼前的年轻女孩身上,有些惊讶,她没想到盛老师的女儿会是在开学典礼上讲话的那个新生代表,据说会跳芭蕾会弹钢琴,去过多个国家游学的管理系才女陆友馨。

  不过一想也合理,像陆叔叔和盛老师这么优秀的人才,培养出来的孩子肯定也是人中龙凤、天之骄女。

  她不由得瞥了一眼陆友馨身上的穿着打扮,她身上穿着一套米白色针织套裙,一双黑色小皮鞋擦得锃亮,手腕上戴着一块银色的女式腕表,表盘纤薄精致,斜挎着一个黑色小方包,这身穿着一看就是用心搭配过的,看起来简单,但其实优雅有质感又不张扬出挑。

  棠棠再看自己,自己做的方口黑色布鞋,白底粉花的碎花衣裳,一条黑色的确良裤子,长发被她扎成了两条辫子垂在胸前,平时她这身打扮也还好,但此刻站在陆友馨面前,就显得有些寒碜了。

  陆友馨盯着棠棠的脸,好一会后才回过神来,她掐了掐掌心,挤出一丝大方优雅的笑容,“你好。”

  陆友馨是半年前才知道自己是穿书了的,她的祖父陆老爷子是退下来的老领导,父亲陆君山是部队长官,母亲盛瑞茹是大学教授,哥哥陆明柏在军校就读,年轻有为,而她从小生活优渥,十指不沾阳春水,接受到的教育也是最顶级的,原本陆友馨觉得,就算有什么小说世界,拥有这样显赫家世的她也该是女主才对。

  可事实是,命运跟她开了个玩笑,她不仅不是女主,还是这本狗血年代文里的假千金女配!

  女主苏新棠,本该是陆家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掌上明珠,陆家长媳在前往驻军地探望丈夫时,不幸早产,生下的女儿被一个粗鄙恶毒的村妇调换,从此凤凰落进鸡窝里,野鸡飞上了金枝头,陆友馨被带回了陆家,如珠似宝全家呵护地长大。

  而苏新棠这个真千金则被恶毒的养母抱回了一穷二白的家里,从小被虐待打骂,吃尽了苦头,六岁那年,苏新棠被舅舅一家收养,那苏老三一家对她这个养女好得不行,分家之后齐心协力,很快就在村里盖了宽敞的大房子,一家人都过上了好日子,后来还赶上了高考政策的恢复,苏新棠还考上了首都大学,跟她的亲生父母在首都相遇,最终相认,彻底成为了人生赢家!

  而假千金的她,彻底沦为了苏新棠的垫脚石,后来她因为屡次陷害苏新棠,还被赶出了陆家,过得十分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