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动物后,被叼住了后颈! 第24章

“艾丽卡!”

那是一头成年雌性黑熊,短距离的冲刺速度很快,正面很难对上。

瞧见对方直奔自己而来,林听云连忙侧了侧身,在她和格里芬的中间让开了一点距离。

也是这点距离,正好被贝蒂横穿过来,成功将女儿护在了身后。

“他伤害了你!”

贝蒂及时停下脚步,朝着一侧的格里芬发出了怒吼。

“母亲?!”

就说气味儿怎么这么熟悉,林听云听见贝蒂的怒吼,才算搞清楚了对方生气的原委。

“格里芬没有伤害我。”她连忙对着母亲澄清:“是狼群!母亲,我遭遇了狼群。”

“狼群?”

耸动鼻尖捕捉了一下林听云身上的味道,浓烈的血腥和棕熊的臭味儿、再加上淡到几乎不存在的野狼味道充斥着女儿的全身!

光是这一身棕熊的味道,让她险些以为自己认错了熊。

“好吧,那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通过淡不可闻的野狼味道,勉强接受了女儿的说辞,贝蒂的目光转到了林听云凹凸不平的脸上,露出了一副不忍直视的目光。

“被蜜蜂蛰的。”

林听云老实交代:“因为嘴馋。”

好吧。

这确实像是女儿的风格,为了一口吃的折腾的浑身狼狈。

贝蒂没有疑问了,她迅速收敛了身上的不满,来回打量着面前的女儿和棕熊,狠狠地喷出一口气。

她也是不明白了。

好好的女儿怎么就喜欢和一头棕熊黏在一起。

明明不是同一个物种,甚至互相在彼此的食谱上,但相处起来却比她这个亲妈还要腻歪。

“……”

见女儿这边没什么危险,贝蒂就没有多留。

在临走之前她重重地扫了格里芬一眼,将对方警惕十足的样子看在眼里,却也没说什么。

这段时间,贝蒂其实一直偷偷跟在后面。

虽然上次她说了不想再去管女儿的事,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她也难免担心。

不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后,贝蒂发现这头棕熊对女儿当真挺不错的,同睡同吃不说,找到食物后也会第一时间和女儿分享,甚至很多时候专门给女儿出去捕猎。

这种无微不至的程度,竟是比她这个亲妈还要上心。

因此一段时间之后,贝蒂也逐渐放下心来,选择偶尔来看看女儿。

……

瞧见母亲风风火火的来,又风风火火的离开,林听云一脸茫然的用爪子揉了揉下巴,险些碰到脸颊上的伤口。

“她跟在后面有一阵了。”

目送贝蒂从草丛里离开,格里芬走去林听云的身侧蹭了蹭她,将自己的味道又往对方身上抹了抹。

“应该不会再跟着了。”他觉得。

“嗯。”

稍微一想就能知道贝蒂的心思,林听云心里发软,感觉十分的窝心。

作为人类的时候,她是家中独女从小备受宠爱,不能说一帆风顺但也没遇见过什么大的挫折。

因此她其实一直都很能分辨出另一个人的好意,然后投桃报李的交往和珍惜,以至于她的朋友总是担心她会被不怀好意的人伤害。

好在一直到穿越之前,她也没有遇到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坏人,因此那份儿天真和对未来生活的期望一直保留到现在。

这也是她没有因为变成熊类就发疯的原因,是她能轻易接受格里芬的原因。

贝蒂对她的疼爱她自然也是感受到了,心里五味陈杂同时更多的是感动。

舍弃了人类的身份,成为了一个野生动物。

在这样危险的丛林里,要说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但她很幸运的拥有了两个爱着她的同伴,极大的程度上消减了这份儿负面情绪。

“谢谢你格里芬。”

越想越是心里发软,林听云扭头下意识的用脸蹭了蹭格里芬的脑袋,而后被脸上的痛楚刺激的浑身一颤。

“嘶~”她有点郁闷:“脸疼。”

“一两天就能消。”

听见她点痛呼,格里芬连忙舔了舔她的鼻头算是安抚。

他看了看周围的丛林,很快从其中选出一条熟悉的路。

“我带你去溪流边。”

格里芬拱了拱她的身体,说道:“水会让你的脸舒服。”

夏天的气温太高,被蜜蜂蜇肿的包很难下去。

有了冷水就能够快速消肿,这都是他之前受过伤的经验。

“好。”

森林深处的溪流是这里绝大动物的水源,林听云之前和格里芬去过,离这里不远。

正好她也有点渴了,吃了高甜度的蜂蜜又和狼斗争了一番,在夏天的高温里,她早就口干舌燥了。

……

作者有话说:

嗷~发出想要收藏的声音……(伸爪子)

第19章

当天傍晚,林听云和格里芬在溪流附近找了个地方过夜。

目前因为没有固定的巢穴,他们的日子就和流浪差不多,基本上是走哪儿睡哪儿。

而林听云也一扫最开始的担忧,逐渐适应了风餐露宿的日子,变得越来越像个真正的野生动物。

“嗷呜——”

“嗷呜——”

熟悉的狼嚎不断的在森林里响彻,这头的林听云缩在树桩的旁边睡得正香。

在她的身侧,格里芬却没有睡觉。

他目光幽深的盯着狼嚎传来的方向,他听林听云说今天在狼群里碰见了之前遇见过的孤狼。

就是那头曾经差点猎捕妹妹和他的狼,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格里芬不敢想,如果今天林听云没有成功逃脱,那么他将会迎来怎样的绝望。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还得再等等……

等再长大一些,等那头狼落单,等他有十足的把握从狼群里全身而退还能保护林听云的时候。

他一定会第一个冲过去咬死那头狼。

……

由于林听云受伤了,格里芬日常更加警惕了,几乎没离开过她的视线。

两头熊平常就没远离过对方,现在更是夸张,无论是吃饭、喝水、睡觉还是挠痒痒,简直是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

现在就连捕猎小动物,格里芬也会带上林听云一起,让她藏在草丛里看着自己动爪。

不得不说,格里芬在捕猎的技巧上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至少这几天观察下来,就没见对方失手过。

当然,格里芬会如此努力的捕猎,大部分原因是想喂投林听云。

吃肉就能长得快,几乎成了他的生存宗旨,为了让林听云后腰上的伤好的快一点,一连几天他不是捉鱼就是捉兔子,最幸运的那天还抓到一只出生不久的驼鹿,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

这天上午,林听云正在熟练的爬树掏鸟蛋。

忽然嗅到了一阵香甜无比的味道,光是闻着都口齿生津。

“林听云。”

原来是格里芬回来了,他远远的跑过来,浑身毛发凌乱,嘴里叼着十分熟悉的东西。

“你弄到蜂蜜啦!”

一下子就确定了这是什么,林听云顿时虎躯一震,连忙迫不及待的从树上爬下去。

“是找到我之前的那个了吗?”她问。

自从上次品尝过蜂蜜的甘甜以后,她就牢牢地记住了这个味道,爱上了蜂蜜的美味。

只可惜当时留下的气味儿不够,后来又太过混乱,跑的太远,最后想找回去就没那么容易。

为此,林听云还懊悔了很久。

要知道在森林里能吃上一口蜂蜜可是很难的。

“不是。”

将叼着的一大块蜜蜡递给林听云,格里芬很不自然的用前掌拨了拨自己脑袋上的绒毛,很是小心的微微别开脸。

这次为了弄到这个蜂蜜,他也被蜂蜜叮了好几口,虽说不像林听云之前那么严重,但看上去也惨兮兮的。

“那就是别处找到的!”

喜滋滋的接过蜜蜡,林听云当即往嘴里塞,她早就馋的不行,远远嗅到的时候口水都快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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