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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的领地,四只狼找到下午没吃完的猎物,齐心合力的将其拖回了石洞附近。
林听云憋了一肚子的疑惑,一直到忍到地方才迫不及待地往外倒:“刚刚是怎么回事呀?为什么没跟库克打招呼就走?还有那块肉,他怎么只给了你?”
贝德伦和尼科恩正把那半拉子梅花鹿往藏食点塞,格里芬刚踏进洞穴,迎面就被郊狼抱住了前腿。
他低头舔了舔她的脑门,语气无奈:“能不能先进去躺下再说?”
“喔。”林听云侧身让了让。
却没想,格里芬低头叼住了她的后颈,直接把她一起带了进去。
两只狼在洞穴最深处侧躺下。
贝德伦和尼科恩蹲在外面,嘀嘀咕咕的声音忽大忽小。
洞穴深处的光线很暗,但不影响狼的视线。
林听云刚想继续问,就觉得嘴角一暖,这才发现自己被叼住了嘴。
“别总提库克。”
格里芬声音含含糊糊地从上面飘下来,带着不可忽视的烦躁:“我讨厌这两个字。”
说完,他重重地拍了一下尾巴。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3章
柔软的舌细细地扫过郊狼的胡须和嘴角, 格里芬语气不善,动作却很温柔。
他舔着伴侣的嘴角、獠牙和舌尖,暧昧又亲昵地咬着她的嘴往前凑着, 恨不得将她整个吞了。
“林林。”
他的声音暗哑, 满满都是酸味:“你今天看他好几次了……明明说好了只看我的。”
“我们今天不是专门去找他的吗?我不看他算怎么回事?”
林听云被舔得有点发毛,用爪子拍了拍他的脑袋示意他快张开嘴。
“你别咬着我了,闷死了!”
“我不管。”
格里芬依言松开嘴。
身子却压了上去,将小自己一大圈的郊狼死死压在肚皮底下。
“我已经记下了, 等过阵子你必须补偿我。”
他在心里记小本本。
“好好好,随便你。”
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林听云用后腿蹬他的肚子:“你还没回答我前面的问题呢!不许打岔。”
“肉是他对我们狼群的邀请, 我接受了, 就这么简单。”
格里芬言简意赅的解释了一句, 而后看了一眼林听云:“至于临走前为什么不打招呼……”
尾音拉的很长,他忽然张开嘴,对她吐了吐舌头。
“那是因为我不想再让你和他说话!”
这也是他走到领地边缘, 才狼嚎回应的原因。
那么远的距离,林听云又听不懂狼嚎, 根本没法和库克交流。
一下子就想通了这一点, 林听云顿时忍不住了。
“格里芬, 你怎么这么小气!”
她‘噗嗤’一声笑出声, 语气调侃:“平常我和贝德伦也很亲近啊!你怎么不管?”
“那不一样。”
格里芬沉思了几秒, 回答的毫不犹豫:“你不喜欢笨蛋。”
林听云:“……”
好家伙。
贝德伦别听!
是恶评!
……
……
自那天之后, 又过了几天。
森林里恢复了平静, 近期传来的狼嚎声都锐减了不少。
发情期即将到来,狼群之间的战斗也差不多到了尾声。
这天下午,几道凄厉的狼嚎声, 引起了格里芬和贝德伦他们的注意。
彼时他们刚刚回到洞穴附近,准备趴下休息。
尼科恩几乎是瞬间抬头,看着南方的位置:“隔壁要易主了。”
“我去,隔壁和我们邻居了一年,冬季都没事现在被盯上了?”
贝德伦翕动了一下鼻子,却发现因为距离太远,捕捉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不知道新来的狼群规模有多大,脾性好不好。”
“明天过去看看。”
同样仰头看着南方,格里芬语气严肃:“能挑战8只狼的狼群,不可小觑。”
固然陷入苦战的是隔壁狼群,和它们关系不大。
但这样近的距离,如果不摸清楚新来狼群的脾性,很容易吃亏。
“那明天早上捕猎后,我和尼科恩去看看?”
狼群打架可不是只打一场就结束,大多都是消耗战。
贝德伦抓了抓地面,开始摩拳擦掌。
“捕完猎一起去。”
格里芬看了他一眼:“别大意。”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
四只狼在隔壁的狼嚎声中趴下各自休息,林听云缩在格里芬的怀里睡在洞穴里面。
忍不住忧心问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不会。”
用舌头刷了刷郊狼的脑门,将其舔成一个‘大背头’。
格里芬看了一眼洞穴口,语气沉稳的表示:“他们既然要占领隔壁的地盘,就不会中途放弃,在这个时候来找我们的事。”
话语在这里顿了顿,他像是生怕她不懂,干脆掰开揉碎了说道:“这群狼能选择隔壁作为竞争地,要么是看上对方的雌性,要么是单纯的扩大地盘。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会轻易盯上我们。”
“但以后就说不准了对吧?”
被他舔的眯了眯眼,林听云叹了口气:“我们狼群数量还是太少了,遇见大群很不安全。”
虽然他们狼群每一只狼都很厉害,可数量上的差距总会让她心存不安。
之前和5只狼以上的中型群体打架,都是因为格里芬先打败了对方的狼王,这才将其驱逐。
总体来说,他们赢得十分费劲。
如果再多一点狼的话,很难说最后会是怎样。
隔壁狼群如果只是单纯的替换了还好,怕就怕是扩大领地,直接兼容了原本的几条狼,威胁岂不是更大。
“怕什么。”
留意到她话里的不安,格里芬嗅了嗅她的耳朵。
“真遇见的话,打不过总能跑,换一个地方我们还是能活。”
眨了眨眼,他的语气里竟然带上了一抹兴奋:“你就不想去别处看看吗?”
大约骨子里就不是什么安分的狼,格里芬对于‘落荒而逃’的事情不仅没有半点害怕,还有种终于找到机会能流浪的蠢蠢欲动。
“你那不叫出去看看,你那叫被迫逃难。”
林听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瞪他:“我们数量这么少,这片森林到处都是狼群,随便堵一堵就能把我们堵死。你想出去胡乱溜达,等同于送死。”
狼群是以团队协作著称的掠食者,单体能力不算很强,无法做到潇洒流浪。
饶是格里芬和林听云这样有几辈子经验的存在,也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在森林里乱窜。
狼群的领地意识和攻击性都太强了,哪怕只是路过也一定会被驱逐。
林听云可不想体验那种,去哪儿哪儿就追杀的‘快乐’。
“我知道,我也就说说。”
格里芬忍不住感叹:“还是做老虎好,整片林子随便去。”
犬科的局限性还是太大了,体作战能力远差猫科。
就像之前它们做老虎的时候,它们为了去吃鲑鱼可以随便跨过森林来到北边,游荡一圈又继续回去。
除了路上需要打打架,从其他老虎领地边缘走一走,没有别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