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丽丝爱吃糖
说完又继续低下头继续画画,仿若周围没有任何能影响了她专注力的人和事物。
颜申站了好一会儿,才在堂妹的呼唤声中回到凉亭。
但他的注意力还是被那个瘦弱的背影吸引着。
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一个中年男子站在王珊身后,不时指点她几句。
然后又有两个老人走了过去。
几个人在说着什么,然后王珊站起身来,气呼呼的和中年人争执了几句,就和两位老人走了。
颜申不由得感慨:她好像真的无所畏惧,也敢和陌生人争论。
果然是他认定的女英雄!
等开学后,颜申听隔壁班上的同学说起,王珊好像被一个很厉害的画家看中了,每周都要去大学里面和那个画家学画画。
颜申看了看学校光荣榜上贴着的名字,他不由得敬佩这个聪明的女孩子,能够学习、画画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能抓好,真的很厉害。
小学毕业后,颜申和王珊考入了不同的初中,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但在初一第二学期,王珊所在中学因为一起打架事件,直接把隐藏在校园阴暗角落里的校园欺凌事件直接暴露在阳光之下,让整个鹏城市大为震惊。
然后一场风暴直接洗卷了整个鹏城市的教育界。
各个学校都开始重视起校园欺凌的问题,这场风波也吹到了颜申的学校,校长在升旗仪式后的讲话中着重强调了校园暴力的问题,并宣布成立反校园霸凌小组。颜申第一个报名参加,他想要用自己的力量保护弱小的同学。
而事后,颜申又从小学同学那里得知,这场风暴的起因就是王珊见到同班同学被欺负,挺身而出而引发的。
颜申再次回想起这个女英雄从小到大的英雄事迹,不禁对她充满了钦佩和敬意。
他暗自期待着,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他还能够听到她更加英勇的事迹。
没想到,再见的日子来的那么快。
升入高中的第一天,他就在教室里一眼就认出了王珊。
她长高了,也更瘦了,像柳条似的,褪去了婴儿肥的脸蛋像剥了壳的鸡蛋,眼睛还是清亮,但整个人却很安静。
颜申惊喜万分,他没想到能和王珊在同一个班级。
他走向王珊,鼓足勇气打招呼:“嗨,王珊,好久不见!还记得我吗?”
王珊抬起头,看着眼前小白杨似的的男孩,露出疑惑的表情。
颜申有些失落,但还是迅速自我介绍道:“我是颜申,小时候咱们住在同一个小学,只不过我在三班,你在一班。”
王珊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哦,你好。”
简单寒暄过后,两人便各自回到座位。颜申暗下决心,一定要和王珊成为朋友。
接下来的日子里,颜申总是想找机会接近王珊,但王珊除了和黄欣欣一起外,和其他同学几乎很少打交道。
加上现在这个年纪,男女之间的交往容易惹人非议,颜申只能遗憾作罢。
进入高中之后,尤其在零班,几乎所有同学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大家都在暗中较劲。
颜申作为物理老师看中的得意门生,直接被学校选为竞赛生,和其他几个同学一起在课后进行单独辅导。
王珊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美术,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她依旧坚持每周去那位画家那里学习,各种节假日也是跑出去写生。
所有,两人虽然同在一个班,但关系仍然和之前一样,几乎没有任何进展。
直到高三上学期,颜申凭借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以及进入国家集训队的荣誉,成功被保送到清华大学,两人的交集渐渐变多。
他并没有像其他保送的学生那样,离开高中学校,去大学里面游学或者在家自学,还是像之前一样,每天背着书包,风雨无阻地坐回教室里。
第一次模拟考试后,按照惯例要重新挑选座位。
王珊因为学习美术的原因,数学和物理暂时有些落后,所以特意被老师安排到讲台的右手边。
颜申见状,主动找到班主任,申请坐在讲台的左手边,美其名曰:更好的管理好班级的各项事务。
在颜申的软磨硬泡下,班主任答应了。
隔着一张讲台,颜申和王珊的交流逐渐多了起来。
在高三寒假开始的第一天,颜申主动提出帮助王珊补习物理,他的眼神充满了热情和真诚。
王珊当时心无旁骛,一心只想把物理和数学补上来,于是点头同意了。
在当天下午,他们俩一起来到湖畔书院,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颜申就开始仔细地讲解物理知识。
他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解释着复杂的概念,不时地举例子,让王珊更好地理解。
随着时间的推移,补习的地点也由书店变成了王珊家。
颜申耐心地解答王珊所有不懂的问题,并且给予她积极的反馈和鼓励,还分享了一些学习物理的技巧和方法。
整个假期,颜申的帮助让王珊对物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增强了她学习的信心。
他们的互动充满了友善和互助,这段时光不仅让王珊在物理上有了进步,也让他们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
颜申也知道,还有一个首都大学数学系的学长在帮王珊补习数学。
或许是男生之间莫名其妙的胜负欲,颜申虽然没有和哪位学长见过面,但心里还是忍不住偷偷较劲,希望王珊的物理比数学进步的更大。
假期结束后,王珊送了一幅画给自己。阳光下,她笑意盈盈地把画送到自己手上时,脸颊两侧的碎发被风吹的扬起,整个人感觉在发光。
他察觉到他的心好像沉沦了。
原来在不知不觉的相处中,情不知而起,一往而深。
他想告诉她,但理智把他拉住,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她的前途更加重要。
尤其是她的艺考和校考都取得很好的成绩的情况下,自己更加不能轻举妄动。
于是他把情愫默默藏在心底,但还是被班主任发现了。
他再三向班主任保证,一定不会影响她的学习。
幸好班主任相信他,他得以陪着她度过了高三的最后一个阶段,并把她送进考场。
然后两人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校友,一起在八月底成为清华园里的一名新生。
他心中暗自窃喜,因为从这一刻起,他便无需再隐藏内心深处那份对她的渴望与企图。于是乎,每当有机会的时候,他总是会迫不及待地出现在她身边,并刻意让周围所有人都清楚看到——他要守护着她。
无论是清晨那洒满阳光的操场边、午后人头攒动的食堂内还是黄昏时分幽静美丽的校园湖畔旁,总能见到他早早站立于此等待她出现的身影。而当他们并肩走过时,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们二人一般;他用坚定且温柔目光向世人宣告:“她属于我”!
这种行为或许稍显幼稚,但其中蕴含着无尽真挚情感却又如此令人动容……。
王珊被他所感动,而他最终抱得女英雄归。
第296章 番外十二(林庭)
林庭出生在1938年湘省年湘省的一个农村,家里兄弟姊妹共八个,他排第七,下面还有一个妹妹。他比最大的哥哥小了二十一岁,就连大侄子都比他大一岁半。
林庭打小就很聪明,知道读书识字的重要性。看到家里每到中元节就得花钱请人帮忙给写衣包,软磨硬泡,向家里努力争取到了上学的机会。
当时家境贫寒,林庭直到九岁才上学。但他只用了三年时间,便读完了高小。
然而,就在他准备升初中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变得更加困难,他爹摊开手,叹着气:“满崽啊,读书要三担谷子等我能想办法凑上,但一年三块大洋我是真的没办法,你莫要怨我。”
林庭也知道,他爹给黄地主家做长工,一年也才两块大洋。
无奈之下,林庭只能辍学回家帮忙种地。尽管生活艰苦,但他并没有放弃学习,常常在干完农活后抽空看书。
日子虽然艰苦,但好在林庭一家人都还平平安安的生活着。
可好不容易熬过了战乱,迎来了当家做主的生活,林庭他爹却病死了。
林庭原本都背上了行囊准备去参加抗美援朝,就因为他爹的死亡只能留在家里,侍奉母亲,照顾妹妹。
因为爹一死,几个兄长就闹着分家。
其实也没错,树大分枝。
几个兄长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姐姐们也已经嫁人了,家里现在就剩林庭和妹妹没成家,一大家子好几十口人住在一起的确不方便。
经过一番分配后,林庭终于获得了一块宅基地、三亩责任田,还有与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妹妹。
为了给家人一个遮风挡雨的家,林庭充分利用家中残存的建筑材料,凭借自己的双手,迅速搭建起三间简陋的茅草屋。
从此以后,他们一家三口总算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
自此之后,无论春夏秋冬,每日清晨天色微亮时,林庭都会准时醒来,然后毫不犹豫地前往田间辛勤耕耘那片宝贵的三亩责任田。
尽管日子过得十分艰苦朴素,但他始终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从未有过半句怨言。白日里努力劳作,夜幕降临后则借助微弱的油灯光芒阅读书籍,并耐心教导妹妹识文断字。
当村里的干部们了解到林庭不仅饱读诗书且思维敏捷后,对他赞赏有加,并邀请他出任村庄的会计一职。
对于这个难得的机会,林庭满心欢喜地接受了。
于是乎,林庭既要尽心尽力地做好会计工作,又需悉心照料家庭琐事。
他对待每一项任务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这种高度敬业精神赢得了全体村民的一致认同。
随着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林庭逐渐成长为一名稳重坚毅的男子汉。
由于自己勤快能干,林庭已经成了村里出了名的能干人。
不仅凭借一己之力起了土砖房,而且去年还把妹妹嫁给了一户殷实的好人家,老母亲也被他照顾得妥帖周到。
然而,这样一个精明能干的人,却一直单身,让林母和村里的人都为他着急。
有一天,村里的媒婆找到了林庭,说是邻镇绿水村的周家是户不错的人家,他们家的小女儿周清贤良淑德,勤快能干,两人年纪也相当,何不见一见?
林庭听了,心里也有些意动,便答应了这门亲事。
相亲的那天,林庭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服,还特地到镇上的理发店剪了头发。
他早早地来到约定的地方,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穿着蓝衣黑裤的姑娘,衣服虽然不是簇新的,但洗的干干净净。
这姑娘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林庭一看就喜欢上了。
周清抬头看了一眼这远近闻名的能耐人,也羞涩的低下了头。
媒人一见她俩这样,就知道有戏,特意把他们支使出去,让他们单独聊聊。
两人红着脸走到一处安静的地方,林庭找到一块平坦的石块,掏出手绢,摊开垫上去让周清坐。
周清道谢后,把自己的手绢递给林庭,也让他垫在着坐。
等两人坐好后,林庭谈起了自己的工作,周清则分享了自己的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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