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生长 第19章

作者:金十四钗 标签: 业界精英 励志人生 现代言情

  曲颂宁忽然道:“这边工程进度好像比程连长那边慢了不少。”

  舒青麦点点头:“军区下发通知,这个线路段延迟开工。”

  曲颂宁很快理解了延迟开工的意思:“应该是因为这边是农牧区,光缆要过农田,延迟开工好给这儿的农户牧民留下抢收青稞的时间。”

  车子又往前行进了数千米,路上还有藏民正在收割青稞麦。舒青麦道:“青稞还没到收成的日子,各个县里挨家挨户做工作,好让大伙儿提前收割,不耽误工程进度。老百姓也都很支持,就有一个连队运气不好,遇上了蛮不讲理的收稞人。一个藏族汉子没收到县里通知,也可能就是不愿意提前收割,非闹着不让挖揽沟,还扬言就算埋下光缆,也得趁天黑都得给他们刨了去。一连的战士拿他束手无策,最后还是一个村支书模样的男人骑马而来,将那汉子一记耳光打在地上,哭得肝肠寸断。”

  曲颂宁不信她这个关于“收稞人”的胡说,笑道:“你从哪儿听来的故事,再编一编都能写小说了?”

  舒青麦讲话是有这个习惯,喜欢无中添有,实情是怎样其实不太重要,关键是讲的人天花乱坠,听的人心潮澎湃。

  时速八十公里,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天色渐渐深浓起来,很快就天接云涛连晓雾了,远处的雪峰重重叠叠、隐隐现现,像一处引人入胜的幻境。舒青麦似乎心情不错。她差不多学会了那首《青藏高原》,一路上都在断断续续地轻轻哼唱,似鸟雀啁啾,说不上来的好听。

  “是谁日夜遥望着蓝天,是谁渴望永久的梦幻——”她戛然而止,不唱了。

  曲颂宁还当舒青麦记不住歌词,从方向盘上腾出一只手,把兜里的随身听掏出来,递了过去。

  “怎么?送给我的?”舒青麦借杆就爬,伸手抓住了随身听,却也不接过来,好像就等曲颂宁表个态。

  “行,就送给你。”曲颂宁还得两只手开车,只好笑着答应。舒青麦接过随身听,就戴上耳机,摇头晃脑地听起了歌。

  “你怎么干什么都这么积极、这么高兴啊?”曲颂宁转头看她一眼,越发对这个女孩感到好奇,“岂止是不让须眉,是根本叫男人也自愧不如。”

  “你不也挺积极吗,主动站出来签字,承担爆破开沟的责任。”扯下一只耳机,舒青麦以责怪的口气道,“你这不叫积极,叫傻。”

  “怎么傻了?”曲颂宁目视前方笔直宽阔的国道,也笑了。

  “你没看见当时跟着你站在一起的那个老赵,听见要设计院的工程师现场签字担责任,吓得老脸比黄瓜还绿,就是躲在你身后不肯先开口。明明他比你资历老,职位高,却让你堵枪口,当炮灰,你说你傻不傻?”说这话时舒青麦一直眼勾勾地望着曲颂宁,曲颂宁侧脸真是漂亮,鼻梁挺拔,鼻背凸起一个小小的骨节,有种来自大城市的时髦感。

  “傻就傻吧,反正肯定不会有问题。”曲颂宁对自己的估算有信心,已经很保守了。他又转头看了舒青麦一眼,不料舒青麦也正秋水脉脉地看着他。

  他们同在这个充满悸动与渴望的年纪里,一个眼神就疾雷惊电了。两个人赶紧同时把头扭开,舒青麦窘得心慌意乱,脸颊都烧烫了,“你以后得小心着点那个老赵,我总觉得,那老东西心眼比塘子里的莲藕还多……”

  “老赵人……挺好的。”曲颂宁结巴一下。他集中注意力望着前路,但舒青麦那双游鱼儿一般灵活的黑眼睛,仍在他心里捣乱。

  “你知道吗,”长时间的沉默之后,舒青麦忽又开口,“我觉得《青藏高原》这首歌其实挺悲凉的。”

  “怎么说。”曲颂宁诧异地问。

  “你知道文成公主吗?”

  “知道啊,文成公主受命和亲吐蕃,受到松赞干布的极高礼遇,两人婚后十分恩爱。文成公主还为藏民带去了谷物菜种,带去了各种书籍与生产技术,因此深受藏民的敬爱,很是风光。”

  “文成公主其实并不风光,”舒青麦摇了摇头,“尼泊尔的赤尊公主也不风光,松赞干布和她们都没生下孩子,唯一生了孩子的是一位藏妃。后来松赞干布死了,文成公主终其一生就在山南地区的一个庙里软禁。那个庙我去过,在一座山上,一楼是佛堂,二楼用来起居,那座庙可能还没你在汉海的那个家大。文成公主最后因患天花离世,我常常想,她死之前,是不是像这片高原上的每一个平凡的女人一样,日夜遥望着蓝天,渴望有一天能够走出去呢?”

  历史课本的记载不一样,曲颂宁为这红颜凄凉的晚景恻然片刻,忽又想到对藏医藏药也颇为了解的舒青麦,不解地问道:“你怎么会对藏地的文化这么清楚呢?你看上去不像是这里的人。”

  56个民族,34个省级行政区,中华大地幅员辽阔,中华儿女骨子里的气质也不尽相同。在曲颂宁的眼里,舒青麦不仅不似寻常藏民这般深沉质朴,倒像聊斋里的那些妖精,不乏可爱、俏媚与一点点坏心眼。

  “因为我妈是西藏的下乡知青,因为她的家庭出身是‘黑五类’,高中毕业了不能考大学,只能选择去西藏支边。她一直想尽了法子要回去,结果却稀里糊涂地嫁了当地的一个牧民。我就出生在当雄县格达乡的八一牧场,听我妈说,因为没有医院,她是由她婆婆在羊圈旁接生的,因为是个姑娘,婆婆当场就不高兴了,丢下疼得昏死过去的我妈不管。她在羊圈旁昏睡了一天一夜,醒来自己回家了。这些都是后来我妈亲口告诉我的,所以我生那老太婆的气,从来不管她叫嬷嬷。”

  许多人对这一段往事讳而不言,以至于曲颂宁对它的印象,只能经由一些道听途说与闲言碎语拼砌起来,他依稀知道,那是最无畏又最无奈的一个时代,个人的命运被打散,被揉碎,掺在集体行进的大背景下,就像盐粒融化于大海。他不是那段历史的直接参与者,只能专心致志凝视前路,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舒青麦。

  “后来十年上山下乡运动结束,知识青年可以返城了,但条件是不能结婚,更不能生孩子。所以我妈就一咬牙跟我爸离了婚,留下我,一个人回去了。”

  舒青麦说到这里不自禁地抖了一下,想起小时候,母亲手把手地教她誊写曹植的《七哀诗》。母亲好歹念过高中,特别喜欢靠写写弄弄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那时舒青麦天真蒙昧,不懂这句“君若清路尘,妾若浊水泥”的深意,只隐隐感到父母之间没有爱情,也不适用这么哀婉动人的诗词。

  “那你妈回去以后,你过得好不好?”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不言而喻,本就生于重男轻女的家庭,母亲还抛夫弃子了,一个独伶伶的小女孩儿,能过得好到哪儿去?

  “几年后我妈嫁了人,条件还算不错,又良心发现回来找我了。我爸那会儿也早就娶了一个西藏女人,一胎生了两个男娃,本来就不打算再供我读书,所以马上同意了我妈的要求,让她把我带回了江北。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西藏与江北都不是我的家,我好像一直被我妈留在了原地,每天晚上我都会从噩梦里惊醒,望见那片我怎么也走不出去的大山。”舒青麦的眼神结了冰,连着两道柳条眉也因紧蹙显得衰败,她的脸上呈现一片伤感的冬景,沉默片刻才道,“我好想真的走出去。”

  “你已经走出来了。”曲颂宁莫名心口微微一疼,他听出来,她刚才是拿半生凄凉的文成公主比她母亲,抑或自比了。

  “所以呀,我想混出个人样来,让我嬷嬷我妈都看看。”舒青麦煞晴煞雨,心情说好就好了,她又开心清脆地笑起来,“其实我没你说得那么无私,那么了不起,我是刚打了入党申请书,不积极表现怎么行?哎,你是党员吗?”

  “我是。”曲颂宁点点头,“我高三入的党。”

  “挺有觉悟嘛,”舒青麦伸手拍了拍曲颂宁的肩膀,“不是党员很难提干的。”

  “你很想提干?”

  “那当然了,调去文工团是我主动打的申请。我发现如果在连队,一个女兵要提干那实在太难了,可如果在文工团就容易多了,像那些能唱会跳的艺术家们,别说正连级了,正团级都有可能。”总算生活没有过于薄待她,还是给了她天生一副好嗓子。舒青麦见曲颂宁专注开车,只是偶尔简赅地答一两句,觉得没趣儿,又大喇喇地拍了一下他的大腿,“一路上尽聊我了,你话怎么这么少,也说说你呗。你不是家在汉海吗,听说那里到处都是百货商店,想要什么都买得到?”

  “大多是中外合资的。除了百货商厦,中外合资的企业也非常多,所以如果想白手起家,深圳可能比汉海更合适。”曲颂宁想起什么,忽地笑了一下,“我有一个大学同学,他现在就在深圳创业。”

  “深圳啊,”舒青麦出生之后大多数日子都在西藏,短暂地住过后来当兵又被分配在了青海。江北离汉海近,所以对汉海的洋气与繁华颇有耳闻,但她对深圳一无所知,只知道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不免好奇又憧憬,“深圳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不好说,跟汉海像又不太像,我总有一种感觉,那里到处都是骚动的欲望,人跟人永远是战争状态。”曲颂宁想起跟顾蛮生那段不太愉快的创业经历,摇头笑笑,“当然也可能是我这人性子慢,不适应那么迅猛前进的地方。我当时大学还没毕业,一腔热情想跟我那个同学一起创业,结果我们俩被骗得一文不剩,连想死的心都有了。我也因为这件事情意识到,书生意气并不适合做生意,所以后来我那个同学又去深圳办了公司,他干得不错,邀我跟他一起,我拒绝了。”

  “为什么要拒绝?”舒青麦不太理解。

  “所有人都想从大山里走出去,可到了这儿之后,我却发现这种生活也没什么不好。随着通讯技术越来越发达,世界会越变越小,我们的生活节奏也会越来越快,没准儿那个时候人们又想回归这种宁静的日子了呢?”

  “反正我不想。”舒青麦的态度斩钉截铁,甚至有些不屑地说,“那是你们这些大城市里的人图新鲜,非要强行赋予这片高原神性,住久了就知道,就是穷山僻壤,没那么神。”

  “可能吧。”曲颂宁笑笑,车在过道上行驶平稳,离那曲越来越近了。

  舒青麦过了一会儿才又道,“你那同学听上去还挺厉害的,他叫什么?”

  “他叫顾蛮生,周郎顾曲,野蛮生长。他歌唱得一流,人也长得帅。英雄从来草莽生,就他那股百折不挠的劲儿,我觉得干什么都能成。”曲颂宁聊起老同学就很高兴,侧头看了舒青麦一眼,笑得愈发明亮了,“有机会带你见见他。”

  舒青麦回答得不假思索,“见他可以,那你怎么介绍我呢,咱俩关系有这么铁吗?”

  两个同样年纪的年轻人,灵犀一点就透,这话一出,那一直在窗户纸后影影绰绰的东西就呼之欲出了。夜色已经深透了,沟道旁再看不到解放军战士辛勤施工的身影,只有高原上的星星一路相伴他们前行。高原上的星星简直亮得疯了,如簇簇白色火焰,照耀着这片至美的乌托邦。

  藏民的帐篷没搭在国道边上,军用吉普抵达那曲,却没有一条宽阔平坦的路能通往藏民集中居住的扎西则村。曲颂宁只能把车先停一边,由熟门熟路的舒青麦带路,两个人打着手电,继续徒步跋涉。

  听舒青麦介绍说,扎西则村半农半牧,不少村民以挖虫草、制藏药为生,由于八一牧场离这儿不算太远,她小时候常跟比她大出不少的男孩子们,溜到这里来玩。

  “曲颂宁,你看!”没走出几步,舒青麦无比惊喜地叫起来,“这就是藏茄!”

  曲颂宁顺着舒青麦的手势望过去,沟边路旁,几朵牵牛花模样的紫色小花,风中窸窸窣窣地抖动,看来十分不起眼。曲颂宁仍对藏药治病的效果心存顾虑,“这草真的能治好程连长吗?会不会有毒?”

  “死马权当活马医呗,眼下不也没更好的法子嘛。”舒青麦心倒大,话说得好像也挺有道理,她弯腰去拔采那朵紫色小花,突然就僵住不动了。

  “曲……曲颂宁……”她两腿打颤,说话都结巴了,“你看……你快看……”

  曲颂宁此刻已来到舒青麦身边,冷不防对上一双精光碧绿的眼睛,也吓得气不敢大喘,只得鼓起勇气自我安慰地问,“这是野狗吗?”

  天太黑了,两个人没敢拿手电去照暗处的那团活物,只听见阵阵低沉而粗糙的喘息声,从它的喉咙深处发出来。

  “不,是野狼。”舒青麦被这异声吓得直往曲颂宁背后躲,那团活物正在慢慢向他们逼近。

  确实是头凶神恶煞的狼。

  曲颂宁挺出半侧身子,将舒青麦死死护住,然后猛然提起手电,去晃这头野狼的眼睛。野狼兴许惧光,兴许只是不适应,反正不动了。两个人与一头狼,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对峙着。

  舒青麦腿已经软了,整个人的重量几乎全摊在了曲颂宁身上。感受到身边人瑟瑟发抖,仿佛即将被狂风摧折的幼株,曲颂宁柔声问她,“你知道狗和狼有什么区别吗?”

  “狼比狗凶残多了……”说话间狼又往前逼近一步,舒青麦都快哭了。

  “狗和狼的区别是……”曲颂宁不退反进,再次以手电的强光狠晃狼的眼睛,这样的气势竟又把狼恫吓住了。他面色非常镇静,犹带一丝轻松的笑意,重复了一遍顾蛮生曾说过的话,“狗吃屎,狼吃肉,狗尿电线杠子,狼尿高山大川。”

  “这个时候就别开玩笑了,我都快吓死啦!”

  “别怕,不能怕。”曲颂宁低声道,“你如果让它闻出你身上恐惧的味道,它就真敢扑上来了。”

  曲颂宁的声音轻柔却带力量,舒青麦凭空而来一股勇气,腿不软了,甚至连呼出来的气息都不急促慌乱了。她偎靠着他,偎考得那样近,他们如同磁铁的正极与负极深深相吸,坦对险境,同生共死。

  曲颂宁一边小心护着舒青麦,一边缓慢撤退。他直面野狼,同时又以余光在夜色中寻找可以防身的武器,一块石头或者一条木棍。目前看着对面只有一头狼,倘使这狼真来攻击他们,也不是不能一搏。

  他准备为她玩命。

  但狼与人之间的距离正在缩短。可能野狼已经饿得极了,也可能意识到这晃动的强光不具真正的威胁,它一步步地逼近,两眼凶光毕露,喉咙里吭哧有声。情形愈发危险了。

第30章 我想走出大山(下)

  就在野狼准备发动攻击的时候,情势陡然扭转了——

  一阵凶猛的来自犬类的吼叫声自不远处传来,旋即火把亮起,火光冲天,犹如千金万银,瞬间就把这头孤独的野狼给吓跑了。

  原来是扎西则的村民夜里巡逻,看见了曲颂宁打亮的手电光,所以赶紧脱下衣服包住木棍,点燃充当火把,然后在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带着他们的獒犬,成功将两个人救了下来。

  舒青麦死里逃生,喜极而泣,当场扑进曲颂宁的怀里,抱着他又哭又笑,又蹦又跳。曲颂宁也紧紧拥抱住舒青麦,经历了方才的惊魂一幕,两颗年轻的心早已向着对方生出枝杈,以连理的姿态缠上了。

  两个结伴巡逻的藏族青年举着火把,都挺难为情地望着正深情相拥的曲颂宁与舒青麦,其中一个青年,竟在火光之中辨出了女孩的脸。这不就是他打小认识的央拉吗?

  舒青麦松开曲颂宁,也认出了这个救了自己一命的藏族青年,她无比喜悦地喊起来:“拉旺罗布,原来是你!”

  “你去当兵了?好神气呀!”青年对这一身军装肃然起敬,转着圈儿地打量舒青麦,“我以前老以为你长大会给我做媳妇儿的,要不是后来你跟你妈走了,我这会儿没准已经跟你阿爸提亲了。”

  这个名叫拉旺罗布的青年二十出头,就是当年常陪着舒青麦一起混闹的大男孩之一。只不过彼时舒青麦还没有随母姓,有个好听的藏族名字,叫央拉。拉旺罗布体态修长,黝黑精干,五官脸型有着藏人惯有的棱角。他穿一身深蓝近墨的藏袍,身上的饰品比一般的藏民少些,就戴着一大一小两个耳环。看着像是白铜或者白银材质,小的那个还镶嵌了一块绿松石。他的腰间别着一把康巴藏刀,曲颂宁一眼就被这把刀吸引了注意力。

  “拿去看吧。”拉旺罗布读过一点书,能说汉语,他大方地把腰间藏刀解下来,随手就抛给了曲颂宁。

  刀挺沉,曲颂宁险些没接稳,蹲在拉旺罗布脚边的黑色獒犬冲他吼了一声,着实吓人一跳。

  不愧是世上最凶猛的犬种,这只獒犬体格十分高大,脖子上一圈茂密蓬松的鬃毛,凛凛如头雄狮。草原上一直流传着“一獒战三狼”的传说,难怪刚才那头独狼也逃之夭夭了。

  “国王,不准对客人瞎叫!”拉旺罗布吼它一声,国王就听话地退去了一边。

  拉旺罗布与另一个叫多吉的青年将两个人带回了村子。舒青麦把这个村子当作自己半个家,她跟指导员提出要上这儿来取药,除了想解燃眉之急,其实也带了点回家看看的私心。

  然而尽管天黑风大,她仍很快发现,扎西则村交通与通讯都不便利,发展近乎停滞,十年过去犹如大梦一醒,这副记忆里的穷样真的一点没变,还是当年的石头房屋,还是当年那些人——就是都老了些。这个发现令她遍体起栗,心里是既高兴又郁闷。

  拉旺罗布听舒青麦说明来意之后,本想先将他俩带回自己家,说待天亮再带他们去找藏茄。但曲颂宁表示救病如救火,他们必须尽快把药取回,再连夜驱车赶回唐古拉山口。

  村子里有靠挖草制药为生的村民,舒青麦依稀记得其中一个还是这地界有名的藏医。拉旺罗布告诉他们,那位老藏医还健在,也还在给人治病。村子太小了,没两三句话的工夫,老藏医的家就到了。

  老藏医早就睡了,被咣咣一阵砸门声惊醒,只得披着袄子出来开门。拉旺罗布也不解释来意,喊人一声“波啦”,一低头,就带着舒青麦与曲颂宁闯了进去。

  老藏医当然认得拉旺罗布,用藏语骂了他一句,到底也没把人撵出去。

  “波啦,你这儿还有没有藏茄根子?”拉旺罗布怕舒青麦一去十年,早把藏语忘光了,所以跟老中医用汉语交流道,“央拉回来了,央拉现在当了兵,管你要些!”

  老藏医也还记得舒青麦,因为她的美丽,更因为她的桀骜。高原上的孩子大多淳朴善良,一生安命于原地,唯独这个女孩与众不同,她凝望蓝天的时候眼睛里尽满是厌恶,她的骨头轻飘飘的,好像随时会生出一对有力的翅膀,带她飞出大山去。

  舒青麦哪知道老人对自己的看法,还笑嘻嘻地上去挽住人家,道:“波啦,我们团奉命来建光缆干线,这是有功于整个国家的一件大事。可现在我们连长生病了,需要你的药救命咧。”

  “建什么光缆干线,挖得到处都是沟沟,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用?”老藏医嘴不饶人,心倒软,救命的事情还是不耽搁的,他从一个挂篓子一样的东西里取出了一把已经切片、晒干的山莨菪根,又问了问详细的病症,似自言自语般喃喃道,“取这个藏茄根子100克,把它研碎,再加一些70度的白酒,病症轻每次用3克,病症重就用6克,一日服用三次就能明显减少便次。”

  “多给一点嘛,一连的战士呢,还有没有别的能医病的药,都给一点嘛。”舒青麦朝老藏医的药篓子探了探头,眼睛滴溜溜地转。她看上那一袋胖娃娃似的虫草了。

  老藏医又往药袋里给多抓了一把藏茄根,舒青麦在老人身边嘟嘟囔囔、转转悠悠,瞎扯片刻咸淡,总算决定回去了。

  拉旺罗布不放心他们赶夜路,怕又碰上饥肠辘辘的野狼,特意带着国王,点着火把,将他们一路送到了吉普车边。

  舒青麦坐上车,坐回来时的副驾驶座,拉旺罗布忽地把住车门,问了她一句:“央拉,你还回来吗?”

  小伙儿的眼睛格外地明亮,又格外地黏糊,如同奔流着炽热的熔岩,烫得一旁的曲颂宁都有些慨然了,但舒青麦似乎无动于衷。她拨开了青年黝黑粗糙的手掌,冷冷地道:“不会回来了。”

  曲颂宁启动了吉普车,在原地怔了会儿的拉旺罗布忽然拔腿追在车后。他听见他用藏语高声喊了一句什么,然后国王跟着吠叫起来,更远的地方隐隐传来悲怆的狼嚎声。

  待车又行驶在了平坦的国道上,曲颂宁问舒青麦:“刚才拉旺罗布喊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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